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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藝謀《三槍》分成款案二審逆轉 1500萬變246萬

  • 發佈時間:2016-04-08 09:04:04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張藝謀和北京新畫面影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畫面影業”)之間的《三槍拍案驚奇》1500萬元分成款案又有了新變化。昨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二審宣判,撤銷一審要求新畫面影業支付1500萬元的判決,並判令新畫面影業只需給付張藝謀246萬餘元的分成款。

  因認為拍攝電影《三槍拍案驚奇》後未拿到分成款,該片導演張藝謀將新畫面影業訴至法院。去年7月,該案正式開庭,張藝謀稱,2009年自己與新畫面影業、香港安樂影片有限公司就拍攝《三槍拍案驚奇》簽署《協定備忘錄》,約定影片在內地的全部發行收入減去新畫面影業的宣傳發行費後三方均分,即每方應分得至少1500萬元,但新畫面影業並未向其分成。對此,新畫面影業表示,公司已分13次向張藝謀的妻子支付共計1253.64萬元的分成款,沒有拖欠張藝謀任何款項,但張藝謀表示,這是其他影片的導演費。

  針對雙方不同的觀點,去年9月,北京朝陽人民法院對該案做出一審判決,認為新畫面影業無法證明支付的1253.64萬元為《三槍拍案驚奇》分成款,故判決新畫面影業支付張藝謀1500萬元票房分成。但新畫面影業表示不服一審判決,並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上訴。

  今年1月,該案二審正式開庭,其中新畫面影業向法庭提交了一份2005年的500萬餘元銀行取款記錄及記賬憑證、收入憑單等,證明《英雄》、《十面埋伏》等影片報酬已支付給張藝謀,而1253.64萬元是《三槍拍案驚奇》的票房分成,並不是前幾部影片的片酬。對此,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2005年新畫面影業給付張藝謀其他影片片酬的行為可以確認,受到爭議的1253.64萬元可以認定屬《三槍拍案驚奇》分成款,改判新畫面影業給付張藝謀分成款餘款246萬餘元,駁回張藝謀的其他訴訟請求。

  近年來,導演與影視公司之間就票房分成産生的糾紛越來越多,除張藝謀和新畫面影業外,周星馳也因《西遊降魔篇》的票房分紅與華誼兄弟對簿公堂,要求華誼兄弟支付8610萬元的分紅款,最後一審法院以周星馳方面缺乏證據而駁回全部訴訟請求。

  在中國創意産業研究中心主任張京成看來,目前影視領域糾紛不斷,不僅導演和影視公司,編劇、原著作者、演員等多方面也都産生過糾紛。雖然對簿公堂算不上是一件好事,但通過相關案件的審理也能引導影視公司和從業者在擬制和簽署合同的過程中愈發嚴謹,對相關約定和條款進行細緻的描述,避免出現糾紛,同時提醒從業者保留票據、憑證等單據,可在某些時刻成為關鍵證據。(記者 盧揚 鄭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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