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12條“幹貨”
- 發佈時間:2016-03-31 19:52:00 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羅伯特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開局之年,也是推進結構性改革的攻堅之年。國務院日前批轉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2016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提出10個領域50項年度經濟體制改革重點任務。
意見涉及大力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完善創新驅動發展體制機制、持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加快財稅體制改革、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推進新型城鎮化和農業農村等體制創新、加快構建對外開放新體制、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深化社會事業相關改革、加快改革試點和改革督查評估等領域。記者從中梳理了12條“幹貨”。
【四個“更加突出”】《意見》總體要求提出,2016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要更加突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更加突出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更加突出基層實踐和創新,更加突出抓改革措施落地。
【開展混合所有制企業實行企業員工持股試點】在電力、石油、天然氣、鐵路、民航、電信等重點領域,選擇一批國有企業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示範。研究提出公有制經濟之間股權多元化改革方案。支援地方國有企業因地制宜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鼓勵發展非公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
【出臺深化油氣體制改革若干意見】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全面開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售電側改革、交易機構組建及電力市場建設等專項試點和綜合試點。出臺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及配套政策。出臺鹽業體制改革方案。出臺深化建築業改革促進行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全面公佈地方政府權力和責任清單】制定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基本流程、標準指引及規範辦法。開展國務院部門權責清單編制試點。對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經營服務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國家職業資格,實行目錄清單管理。
【把符合條件的外來人口逐步納入公租房供給範圍】制定並實施推動産業重組、處置“僵屍企業”的方案,完善企業退出機制。推進以滿足新市民住房需求為主要出發點的住房制度改革,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住房保障實行實物保障與貨幣補貼並舉,有條件的地區逐步轉向以租賃補貼為主,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研究鼓勵住房租賃經營企業發展的配套政策。在全國人大批准的限額內適當增加財政實力強、債務風險較低的地方政府債務限額。
【積極穩妥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完善成品油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擇機理順居民用天然氣門站價格,完善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機制。積極穩妥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逐步建立分類管理、動態調整、多方參與的價格形成機制。
【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深化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鼓勵民間資本、外商投資進入養老健康領域。
【完善並擇機出臺調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過渡方案】推進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適度加強中央事權和支出責任,在條件成熟的領域率先啟動。深入研究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整體方案,合理確定增值稅中央和地方分享比例。
【逐步推進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改革】全面實施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開展水資源費改稅試點。繼續推進消費稅改革。研究降低部分消費品進口環節稅稅率。
【加快建設市場化利率形成和調控機制】完善人民幣匯率市場化形成機制。穩慎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推動金融市場雙向有序開放,擇機穩妥開展限額可兌換試點。
【適時啟動“深港通”】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健康發展,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研究制定房地産投資信託基金規則,積極推進試點。研究推出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制度,制定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方案。推進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出臺加快發展現代商業養老保險的若干意見。
【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方案】研究城鎮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方案。研究建立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制定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研究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推進基本醫保全國聯網和異地就醫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