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人肇事專車司機翁某被拘
- 發佈時間:2016-03-31 07:31:17 來源:深圳特區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深圳特區報記者 解樹森
3月26日晚,兩名女子通過滴滴約了一輛快車,在去乘坐快車的幾十米途中被一輛專車撞倒,肇事的專車司機酒後駕駛且逃逸,而在路邊等待兩名女子上車的快車司機無視傷者求救。記者昨天從交警部門了解到,肇事司機翁某已被刑事拘留,滴滴公司回應快車司機沒有見死不救而是撥打了120電話,交警表示這種説法並非事實。
調查結果一:肇事車輛屬滴滴公司租賃用專車
3月28日,深圳交警排查出翁某駕駛的粵B4B3G7具有重大嫌疑,隨後電話聯繫到該車所屬的贏時通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公司表示翁某屬於滴滴公司專車司機,資訊在滴滴公司,交警電話滴滴公司希望提供相關線索,但未得到滴滴公司回應。
40個小時後,3月30日下午3時30分許,福田交警大隊事故處理民警聯繫滴滴公司,準備到府了解案件相關情況,滴滴公司方安排人員至福田交警大隊就事故進行對接。
經交警部門調查,翁某駕駛的粵B4B3G7肇事車輛,所有人為贏時通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從2014年11月與滴滴公司簽署租賃合同從事專車服務。
調查結果二:滴滴回應的“快車司機打了120”非事實
據介紹,此起交通事故在120、110的接處警平臺記錄中,共有5條。
120平臺共收到3條:當晚10時30分,來自於受害人葉某,該電話是傷者葉某使用蔡某電話撥出,後讓滴滴快車司機李某告知120事故現場具體位置。之後,派出所巡防員杜某在事發點附近巡邏時發現事故並撥打了120。110報警平臺根據接警情況撥打了120平臺。
110報警平臺共收到2條:當晚10時34分路過事故現場的市民陳先生報警。當晚11時06分傷者葉某到醫院後電話報警。
而滴滴公司稱,“快車司機李某在看到尚未上車的乘客被撞倒後,撥打了120之後離開現場。”這與事實嚴重不符。
事故發生後,傷勢較輕的葉某被撞後撥打了120電話,但由於她是來自上海並不了解深圳道路,葉某曾爬到李某車旁拍打車窗,讓他接電話告知120工作人員事發位置。李某告訴位置後沒有現場給予幫助,而是駕車離開現場並取消了葉某和蔡某的約車訂單。
調查結果三:滴滴快車司機李某與事故有關
深圳交警表示,事故發生前,李某通過滴滴打車軟體約定在濱河大道搭載乘客的行為,與乘客進入機動車道發生事故存在因果關係,應承擔相應事故責任。濱河大道屬城市快速路,參照高速公路管理,依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通行,不得停車、上下乘客。依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二十條及公安部123號令的規定,高速公路上下客的,處1000元罰款,並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3個月,記12分。
事故發生後,李某有條件報案未報案,也未對傷者積極施救,而駕車離開現場,深圳交警正對李某是否構成交通肇事逃逸開展調查取證。
約車平臺被要求清理有犯罪前科司機
滴滴優步等相關負責人表示將積極配合整改
深圳特區報訊(記者 徐興東)3月29日下午,市交委、公安、交警等多部門聯合約談了優步、滴滴、神州、易到、星星5家網約車平臺,要求各平臺開展清理有犯罪或吸毒前科者、清除不合格車輛等五項行動。記者昨日採訪滴滴、優步等網約車平臺運營服務商,他們表示將配合深圳相關部門開展工作,加強內部審核機制並配合政府部門做好安全監管。
滴滴出行相關負責人接受採訪時表示:“滴滴今年推出了第一版和第二版的安全指引,成立了以公司CEO為領導的安全管理委員會,不斷完善駕駛員準入、安全審核、平臺先行墊付、加大安全科技投入等安全措施。”該負責人表示,將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進行整改,更好提昇平臺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效率和水準。該負責人還表示,預計今後公司每年將投入1億元人民幣專門用於加大安全管理力度。該負責人同時提出,由於滴滴本身只是一家科技企業,在許多資訊與數據的獲取與核實上並沒有相應的許可權,未來將積極與政府部門加強各類資訊數據方面的對接。對於限制外地車牌進入網約車的問題,滴滴表示將會積極配合整改。
優步深圳公司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將會加強與政府主管部門的協同合作,加強在司機背景審查方面的工作;同時,按照政府部門的要求,加強對外地牌照網約車的管控工作;還會在現有客服投訴渠道的基礎上,提供符合深圳消費者習慣的客服體驗。對於完善乘客投訴處理渠道方面,該負責人表示,去年已投資千萬元建立了“卓越運營中心”,在App中嵌入了方便快捷的郵件客服渠道,未來還將開通全國400客戶服務熱線,更好地為市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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