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打“組合拳”整治非法集資
- 發佈時間:2016-03-30 14:29:33 來源:山東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因為去年年底集中爆發的以e租寶為代表的非法集資案件,今年的兩會期間,“非法集資”毫無懸念的再次成為熱門詞彙,成為不少代表委員熱議的焦點。
事實上,針對近兩年國內爆髮式增長的非法集資案件,監管層一直在行動。最近的一次,在2月4日,這一天國務院網站發佈了《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有專家稱此舉標誌著整頓非法集資的頂層設計出臺。記者近日從相關部門了解到,針對近兩年頻發的非法集資案,山東也在不斷加大防範處置非法集資的工作力度,通過加強日常監管、創新宣傳教育方式、規範引導民間資本有序流動等方式,用組合拳的方式從源頭上整治非法集資頑疾。 記者馮云云
經濟下行 集資案件爆髮式增長
據了解,《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 在2015年10月19日就正式出臺,基於一些考慮,正式發佈是在2016年2月4日。有業內人士分析稱,這個文件規格非常高,由國務院本部正式發文,而不是國務院辦公廳,因此,該意見或將成為未來一段時期打擊非法集資的綱領性文件。
而讓政府部門如此重視的,正是近年來全國非法集資案集中爆發的態勢。
以2014年的一組數據為例,全國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對外公佈的數據顯示,2014年全國非法集資案件達到歷史峰值,不僅案發數量、涉案金額、參與人數等同比增長了近兩倍,而且大案要案數量顯著高於2013年。其中跨省案件133起,同比上升133.33%;參與人數逾千人的案件145起,同比增長314.28%; 涉案金額超億元的364起,同比增長271.42%。
為何從2014年以來,國內的非法集資案件激增?有專家分析主要原因是當前我國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結構調整陣痛顯現,企業生産經營困難增多、資金鏈趨緊,前幾年各類不規範民間融資風險逐漸暴露出來,這才導致短期內案件加速暴露、發案數量激增。此外,網際網路金融迅速發展,一些領域法律制度相對滯後,也給非法集資以可乘之機。
日常監管不放鬆 將“失聯”企業列入異常名錄
記者近日從山東省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了解到,近年來山東一直高度重視防範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堅持“開正門、關後門、堵斜門”的工作思路,打防並重、疏堵並舉,強監管、重宣教、抓疏導,不斷加大防範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力度。
具體的措施上,首先就是相關部門加強日常監管,保持防控非法集資高壓態勢。據了解,近兩年來工商部門明顯加大了對投資擔保類企業檢查規範力度,嚴查擅自變更登記事項行為,將“失聯”企業列入異常名錄,對拒不配合檢查的企業進行公示。此外工商部門還加強了融資廣告的市場監管,及時查處虛假違法廣告。
公安機關則調動多警種力量,進行重點摸排,對“高風險隱患”機構,不間斷巡查,定期約談負責人,開展聯合查處;對有“犯罪嫌疑”機構,責令停止吸存、限期返款,構成犯罪的,堅決依法處置。
創新宣傳教育方式 將非法集資案例拍成電影
除了日常監管,在提高社會公眾防範識別能力上,宣傳教育的作用也不可忽視。記者了解到,近年來省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創新方式方法,開展了全方位、多層次宣傳教育活動,其中最接地氣,也最容易被接受的宣傳教育方式,就是“放電影”,省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貼近生活、貼近農村、貼近農民的角度,攝製了全國首部以防範打擊非法集資為內容的紀錄電影《慾望陷阱——遠離非法集資的誘惑》,在農村地區巡迴放映。
去年,省金融辦等九部門聯合發佈《關於堅決抵制非法集資理性選擇投資渠道的通告》,揭示非法集資危害性,教授公眾核查正規機構的方法途徑。此外,省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還編寫了《典型案例100》、《政策法規100問》、宣傳海報等資料,發放至各鄉鎮、村居,並在金融機構、車站、商場等人員密集場所擺放張貼,並依託各類媒體開展宣傳教育,製作播放新聞專題片、公益廣告,開辦典型案例展播廣播節目,發送手機短信提示風險,全面提高社會公眾風險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
加快改革創新 讓民間資本浮出水面
非法集資案件之所以激增,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隨著經濟持續快速增長,市場融資需求日益旺盛,而民間融資機構能緩解很多中小企業的資金短缺,還能滿足民間資金的投資需求。
面對這樣的市場情況,僅僅“堵”自然是不行,省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也意識到這一點,在實際工作中堅持疏堵結合,標本兼治,加快改革創新,開展民間融資規範引導工作,發展民間融資機構,引導民間融資陽光化、規範化發展。
作為全國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唯一試點省份,去年山東啟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試點,清理規範農民專業合作社,整治農村地區非法集資亂象,破解農村融資難題。積極有序發展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等地方金融組織,搭建齊魯股權交易中心等中小微企業投融資平臺,幫助企業多渠道融資。通過敞開“正門”、拓寬渠道,讓民間資本從地下浮到地上,實現有序流動,努力剷除非法集資生存土壤。
探索建立非法集資監測預警平臺
去年的非法集資專項整治活動的確起到了打擊和威懾的效果,但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是:非法集資的隱患依然大規模存在,為此,近日省政府召開了全省電視會議,對國務院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進行落實,近期將正式出臺貫徹實施意見。
據了解,今後省內將探索建立立體化、社會化、資訊化的監測預警體系,運用技術手段加強風險監測,貼近一線開展防控工作,發動基層群眾實現群防群治,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加強市場監督管理,做好可疑資金監測,切實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置。此外,還將加強資訊發佈環節監督管理,強化媒體自律責任,堅決封堵涉嫌非法集資資訊資訊。
在加強監測預警工作的同時,山東還將保持打擊非法集資的高壓態勢,消化存量風險,遏制新增風險,最大限度追贓挽損,維護金融和社會秩序穩定。綜合運用經濟、行政、法律等措施,分類處置非法集資問題,努力實現執法效果與經濟效果、社會效果相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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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非法集資?
到底什麼是非法集資、如何界定?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彭冰此前接受媒體記者採訪時稱,儘管“非法集資”這個詞被廣泛使用,甚至國務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多份文件中也將其作為一個專有名詞來使用,但刑法中並沒有“非法集資罪”。截至目前,只在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對“非法集資”有一個界定。
所謂非法集資,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
雖然這個名詞也受到質疑,只界定了“吸收資金”,有失偏頗。但業內普遍看法是,與非法集資概念相附的還有其特點,不可分隔。依據最高法院的上述司法解釋,非法集資具備非法性、公開性、利誘性、社會性四個特徵要件。
非法集資具體表現為: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向社公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引資金。
非法集資活動具有巨大危害性,主要表現為:損害參與者利益,破壞正常經濟金融秩序,影響社會誠信與穩定;而且,可能引發社會治安問題容易滋生其他犯罪活動,比如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綁架等。
雖然刑法中沒有非法集資罪,但非法集資行為根據主觀態度、行為方式、危害結果等具體情況不同,主要涉及刑法中的罪名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以及非法經營罪等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