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建立投資項目並聯審查審批機制
- 發佈時間:2016-03-30 09:31:20 來源:福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朱毓松
本報訊 日前,省政府制定了《關於加快推進投資項目並聯審批的意見》(簡稱《意見》),加快推進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對政府投資項目可研報告審批(含可研代項目建議書審批、可研暨初設合併審批)和企業投資項目申請報告核準的各類審查審批事項,實行同步審查審批。
我省將以各級行政服務中心為主體,建立完善“一口受理、同步審批、限時辦結、資訊共用”的投資項目並聯審查審批機制,實現進一步簡化程式、減少環節、壓縮時限、提高效率,便利企業、便利項目。
《意見》提出,今後,省級投資項目行政服務中心分別設在省發改委、省經信委行政服務中心。各市、縣(區)要將涉及本級投資項目審批(核準)等行政審批事項進駐行政服務中心辦理。
在推進改革中,我省將堅持“法無授權不可為”,分三階段進一步精簡投資項目前置條件:第一階段精簡不涉及修改法律、法規、規章的前置審批事項,第二階段精簡涉及省級層面地方性法規、規章設定的事項,第三階段精簡需提請國家修改相關法律、行政法規或部門規章後實施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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