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首次回應戰略新興板
- 發佈時間:2016-03-26 07:33:24 來源:南寧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3月25日,證監會首次對市場關注的“十三五規劃綱要中刪除戰略新興産業板”表態。證監會回應稱,設立戰略新興産業板的具體問題還要做深入研究論證,對於尚在研究的具體工作,沒必要列入“十三五”規劃綱要。證監會還表示,場外配資新型手法有所抬頭,將對相關主體立案調查。
需要深入研究論證戰略新興板
針對“十三五”規劃綱要刪除“設立戰略性新興産業板”的問題,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25日説,設立戰略新興板還要做深入研究論證,對於尚在研究的具體工作,沒必要列入綱要。
鄧舸説,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一直是國家既定的戰略方針。證監會始終重視支援戰略新興産業的發展,隨著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的推進,資本市場對戰略性新興産業的支援力度肯定還會不斷加大。
他説,“十三五”規劃綱要是判斷未來5年的發展大趨勢、確定大方向、明確要辦的大事。設立戰略新興産業板的具體問題,還要做深入研究論證。對於尚在研究的具體工作,沒有必要列入綱要。
新型場外配資活動有所抬頭
針對近日場外配資行銷的問題,鄧舸説,近期,證監會在日常監測中關注到,一些新型場外配資活動有所抬頭,個別場外配資機構變換手法、巧立名目,借助個人賬戶及新型技術手段,以“投資顧問”“我出資,你炒股”“虛擬買賣”等方式宣傳誘導投資者參與違法證券期貨業務活動。
對此,證監會已按照有關要求,對相關主體立案調查,如涉嫌犯罪將及時移送公安,持續保持對違法證券期貨業務活動的高壓態勢。
鄧舸説,在既往場外配資個案中參與者以中小投資者居多,不少個案出現指令丟失、交易差錯、債務爭議,甚至本金挪用等風險,給投資者造成損失。
他提醒投資者,通過非法渠道進行證券期貨交易,自身權益無法得到有效保護。投資者要提高風險防範意識,主動拒絕場外配資等非法證券期貨經營活動,依法開立賬戶、開展投資,不要委託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之外的其他機構處理證券期貨交易委託指令。
另外,近日有媒體報道,監管層已經列出了一份三四十家問題公司的“黑名單”,將推動這些不合格的公司退市。
對此,鄧舸説,上述報道嚴重失實。根據證券法相關規定,證券交易所是實施退市制度的責任主體,依法履行退市工作職責。上市公司退市與否,均應在有關規則、程式下依法合規進行。
兩公司資訊披露違規受行政處罰
中國證監會25日披露兩宗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案件,一宗涉榮豐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一宗涉匹凸匹金融資訊服務(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在榮豐控股信披案中,榮豐控股未按規定及時披露與關聯法人之間發生的大額非經營性資金往來,在2012、2013兩個年度的相關定期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未依法披露與關聯自然人的關聯交易,違反證券法相關規定。
上海證監局責令榮豐控股改正,給予警告,罰款60萬元;並對時任董事長王徵、時任總經理王煥新給予警告,分別罰款30萬元;對時任董事盛小寧、欒振國給予警告,分別罰款10萬元;對湯俊等17名時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給予警告,分別罰款3萬元。
匹凸匹信披案中,多倫股份(匹凸匹公司曾用名)未及時披露多項對外重大擔保、重大訴訟事項,2013年年報中未披露對外重大擔保事項,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
上海證監局責令多倫股份改正,給予警告,罰款40萬元,對時任董事長鮮言給予警告,罰款30萬元;對時任董事、財務總監惲燕樺給予警告,罰款10萬元;對向從鍵等5名時任董事、監事給予警告,並分別罰款3萬元;對時任監事陳國強給予警告。
“行政處罰權全面下放至今,處罰工作成效顯著。”鄧舸表示説,2014年、2015年派出機構行政處罰結案分別為61件、98件,罰沒款金額分別為8066.76萬元、5872.74萬元。
他表示,通過授予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權,有力地推動了監管資源整合,發揮了證監會機關與派出機構的各自優勢,有利於更好地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維護資本市場“三公”原則。
綜合新華社、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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