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收費有“四公開” 所有收費都要明示
- 發佈時間:2016-03-26 07:33:19 來源:重慶晨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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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到銀行的時候,都會有一種疑問,那就是到底自己在銀行享受服務的過程中,被收取了哪些費用?什麼服務是需要收費的?在此次降低企業成本的舉措中,也明確規定了銀行收費項目,即“鼓勵金融機構清理服務收費項目及價格,列出收費目錄清單,在重慶市人民政府公眾資訊網上公佈。”
有業內人士指出,銀行服務優劣是收費多少的根本依據,銀行要通過增強創新能力,不斷豐富創新産品,提高産品的附加值,為客戶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務,讓客戶享受到質價相符乃至超值的金融服務,讓收費服務增加消費者凈福利,增加社會總福利。如果做不到或者現階段做不到,那就要把這些收費名目的條條框框都梳理出來,一分錢一分貨,明碼實價收費辦事。
銀監會對銀行的服務收費早有“四公開”的規定:首先就是收費項目公開。即由總行統一制定收費價目名錄和價格。同一收費項目使用統一收費項目名稱、內容描述、客戶界定等要素,任何分支機構不得自行制定和調整收費項目名稱等要素。
其次是服務質價公開。服務收費應合乎質價相符原則,不得對未給客戶提供實質性服務、未給客戶帶來實質性收益、未給客戶提升實質性效率的産品和服務收取費用。
第三則是效用功能公開。服務價格應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各項服務必須“明碼標價”,充分履行告知義務,使客戶明確了解服務內容、方式、功能、效果,以及對應的收費標準,確保客戶了解充分資訊,自主選擇。
第四是優惠政策公開。對特定對象堅持服務優惠和減費讓利原則,明確界定小微企業、三農、弱勢群體、社會公益等領域相關金融服務的優惠對象範圍,公佈優惠政策、優惠方式和具體優惠額度,切實體現扶小助弱的商業道德。
本報記者 劉笑嫣 吳黎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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