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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土地督察公告

  • 發佈時間:2016-03-25 09:29:41  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2016年1號

  2015年,國家土地督察機構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牢牢把握國家土地督察工作定位,嚴守耕地紅線、督導節約集約、維護群眾權益、參與不動産統一登記、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取得新的進展和成效。

  一、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盡職盡責保護國土資源

  將地方政府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落實、耕地佔補平衡、農村土地流轉作為土地督察工作的重點內容,在全國67個市(州、盟)、453個縣(區、市、旗)開展例行督察。全年共審核建設用地審批、土地整治、土地執法、土地供應和利用等檔案卷宗31.28萬份,實地核查建設項目、補充耕地、集體農用地流轉、設施農用地等用地現場、地塊1.58萬個,向29個省(區、市)、5個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出35份督察意見書,督促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整改違法佔用耕地和基本農田、耕地佔補平衡落實不到位、基本農田劃定不實、違規批准臨時用地和設施農用地、土地流轉“非農化”等問題。截至2015年12月31日,各地已重新補充耕地10.03萬畝,補劃基本農田33.22萬畝,復墾土地5.83萬畝,收繳罰沒款13.28億元,拆除地上違法建築物面積920.14萬平方米、沒收地上違法建築物面積3742萬平方米,對4824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二、落實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節約集約利用國土資源

  根據國務院第二次大督查工作部署,積極推進閒置土地的盤活利用。對專項督察發現的105萬畝閒置土地實行跟蹤督導、挂賬監管和定期通報,督促省級政府嚴格落實整改主體責任,按照“以用為先”的原則依法依規加快處置。加強與審計署的協作配合,向地方轉交590件閒置土地重大典型問題,實行掛牌督辦、重點檢查和限期整改。加強對地方處置工作的指導,派出督察組深入整改進展緩慢地區進行督促檢查,約談有關地方政府及部門的負責人。嚴格落實國務院第二次大督查的要求,將閒置土地典型問題提請國務院督查問責。11個省(區、市)政府就閒置土地處置不力問題,問責了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的51名責任人,有力推動了全國的整改處置工作。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國已處置閒置土地85.4萬畝,佔比81.3%,與6月底大督查時23%的處置比例相比,提高了58個百分點,整改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按照國務院要求,對未處置完畢的閒置土地,將按面積收回或扣減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

  三、落實中央讓群眾有更多獲得感的要求,盡心盡力維護群眾權益

  加強對領導批辦、媒體曝光、群眾信訪舉報涉及違法用地問題線索的實地核查,把違法佔地、徵地程式不規範、徵地補償安置不到位等問題作為督察的重點,切實維護群眾合法的土地權益。對督察發現27個省(區、市)存在違法違規徵地、拖欠和挪用徵地補償安置資金、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落實不到位等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問題,向省級政府提出整改意見,督促地方糾正整改,引導建立科學有效的補償安置制度、和諧徵地制度,努力將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化解在基層。全年共受理群眾來信1272件、來訪2801件(次),督促發放徵地補償費35.32億元、落實社保資金39.37億元。

  四、落實全面深化改革戰略部署,積極穩妥推進國土資源重點領域改革

  第四季度在全國開展地方不動産登記職責機構整合專項督察,為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打下了堅實基礎。針對地方政府思想認識不到位、部門協作不順暢、整合進展不平衡等問題,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採取到府督導、當面溝通、定期通報的方式,加強對整合遲緩地區的督導工作。在3個月的時間裏,累計派出84個督察組到272個市、1082個縣進行督導,組織不同層次的宣講會480場、涉及1.42萬餘人,強力推動了市縣級的整合工作。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國335個市(地、州、盟)、2789個縣(市、區、旗)已經完成不動産登記的職責和機構整合,分別佔比100%和98%。其中,專項督察以來,整合到位的市級由93個增加到335個,新增242個,增長260%;整合到位的縣級由525個增加到2789個,新增2264個,增長430%,為確保年底前完成全國不動産登記職責和機構的整合發揮了重要作用。

  全程參與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和宅基制度改革三項試點工作,發揮上情下達、下情上送的作用。選派45名督察幹部深入改革試點地區挂職或直接聯繫改革試點工作,建立定期報告制度,加強蹲點調研和經驗總結,鼓勵和引導試點地區大膽實踐,努力形成“可複製、能推廣、利修法”的工作經驗和做法。

  按照國務院“簡政放權、加強監管、優化服務”的要求,加強對省級政府及計劃單列市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事項的常態化監督檢查,對報國務院批准、由省級政府批准的建設用地項目進行全面審核。全年共審核報國務批准建設用地項目469個,審核由省級政府批准建設用地項目21921件,涉及土地面積約431.85萬畝。

  國家土地督察機構著力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履職盡責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一是結合近十年督察實踐,起草並向國務院呈報《國家土地督察工作條例(草案送審稿)》,積極推進土地督察工作法制化、規範化。二是梳理總結十年來的制度規範,研究《國家土地督察制度建設規劃綱要》,加快土地督察業務體系和制度建設。三是紮實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活動,加強作風和黨風廉政建設,加強幹部培訓,提高擔當和執行意識,不斷錘鍊思想和作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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