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信用擔保 助力中小微企業
- 發佈時間:2016-03-24 07:31:37 來源:南昌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我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最高可獲150萬元風險補償
本報訊 (記者 吳雲輝)記者昨日從市工信委獲悉,我市正在開展2015年度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風險補償申報和獎勵工作,申報工作截止到3月31日。其中,符合標準的機構最高可獲150萬元風險補償。
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是影響企業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在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困難,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據了解,開展此項工作的目的也是為了進一步促進我市擔保機構健康快速發展,鼓勵擔保機構做大規模,做強實力。
記者從市工信委了解到,要想獲得風險補償的機構必須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依法設立一年以上、註冊資金為2000萬元以上、當年為本市中小企業貸款擔保總額達註冊資金的2.5倍以上,且代償損失率低於2%、擔保費率不超過銀行同期基準利率的50%等。
據悉,風險補償總共分3項,這3項補償可以疊加。也就是説,單個機構最高可獲得150萬元的風險補償。其中,按照擔保機構當年擔保貸款實際發生額的0.5%的比例予以補償,單戶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三縣、兩區(新建區、灣裏區)當年貸款擔保實際發生額在1億元以上的依法依規經營的融資性擔保機構,對其貸款擔保發生額1億元以上部分的0.5%給予風險補償,單戶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當年為我市民營中小微工業企業貸款擔保實際發生額的0.5%給予風險補償,單戶最高不超過50萬元。風險補償資金僅用於補充公司擔保風險準備金,不得挪作它用。
此外,對風險控制制度完備、社會效益優良、代償損失率低於2%的擔保機構,我市將按照其當年發生的企業貸款擔保總額進行排名,前五名可獲獎,獎金總額100萬元;對全市貸款擔保總額前十名,按照其當年的擔保業務增幅進行排名,前五名可獲獎,獎金總額100萬元。同一企業同時達到兩項獎勵標準的,給予重復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