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産去庫存 銀行正積極作為
- 發佈時間:2016-03-22 07:48:00 來源:金融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解決房地産市場的失衡問題,是2016年五大經濟任務的主導環節。怎樣化解房地産高庫存,也成為今年經濟金融政策需要發力的重要方向。
“各個銀行都是鼎力相助、都是主動作為,支援農民工進城買房。”兩會期間,住建部部長陳政高在回答鼓勵農民工進城購房舉措時提到。可以肯定的是,農民工購房是去庫存、穩投資的最大需求。
種種跡象表明,在房地産去庫存中,目前多家銀行機構已經積極行動起來。
去庫存任務艱巨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11月末,我國商品房待售面積69637萬平方米,比10月末增加1004萬平方米。此外,2015年前11個月,我國新開工房屋140569萬平方米。這意味在庫存高企的情況下,新房仍將源源不斷涌向市場。有專家預測,現房去庫存化週期大概需要23個月,期房則需要4.5年來消化。
今年以來,雖然北京等一線城市房地産市場銷售火爆,但依然無法扭轉全國房屋庫存量大、消化慢的現實。
全國工商聯相關負責人就表示,我國已經基本達到戶均一套房的水準,基本的住房需求已經滿足,住房需求意願有所降低。因此,相關政策對於市場的刺激作用趨弱。從市場供應看,庫存不斷加大,去庫存難度仍然較大。以2億平方米左右的商業地産庫存為例,只有每月消化3000萬平方米才有可能降低庫存量,其難度可想而知。
高庫存可能引發的銀行信貸風險也讓很多人關注。“6.72億平方米的庫存已經投入資金約40萬億元。扣除開發商自己投入的項目資本金之外,至少28萬億元是向債權人融資的,其中又有10多萬億元是向金融系統融資的。”全國政協委員張泓銘表示,“這些庫存如果一兩年內消化不力,部分中短期債務就無法償還;如果三五年內消化不力,部分中長期債務就開始無法償還。顯然,這會導致金融的系統性風險。”
加大個貸支援力度
陳政高日前介紹,農行推出的“農民安家貸”,今年1月份當月就為5.4萬戶家庭發放了170億元貸款,支援農民工購房。
春節前後,國家相關部門已經迅速出臺了調整首付比例、降低購房契稅和二手房營業稅、簡化公積金貸款手續等消化庫存的優惠措施,同時進一步引導銀行機構加大對個人住房貸款的支援力度。
記者在採訪中也了解到,除農行外,建行等多家銀行機構也在加快對個人住房貸款的投放。
僅以建行福建省分行為例。2015年,建行福建省分行投放358.5億元個人住房貸款;2016年,該行繼續加大福建區域個人住房貸款的投放力度,截至2016年2月22日,已累計投放近60億元個人住房貸款。
對此,建行福建省分行相關負責人表示,將積極落實中央部委下發的房貸新政,從信貸政策、利率政策等多個維度貫徹中央房地産去庫存指示。
此外,為了進一步加快個人住房貸款投放,拓寬個人住房貸款資金來源,建行福建省分行還于2015年下半年重啟新一輪的個人住房貸款資産證券化。據悉,建行福建省分行將提供超過14億元的個人住房貸款資産池。
上述負責人同時透露,2016年福建分行將在總行的統一部署下繼續開展個人住房貸款資産證券化業務。
據記者了解,一些銀行機構還在深化與優質大型房企的合作,加大優質樓盤行銷力度,全力拼搶儲備實體經濟運作良好、剛性需求旺盛、市場穩定區域的住房項目。同時,部分銀行還在加快二手房貸款市場佈局,加速存量房週轉。例如,建行福建省分行的做法是,一方面,深化與優質房産仲介的合作,通過仲介機構、“房e通”電子平臺、媒體資源等多種渠道,深入挖掘儲備二手房貸款客戶資源;另一方面,該行進一步優化二手房服務流程,提升工作效率,為福建區域二手住房交易週轉,促進外來人員落戶福建提供金融支援。
房地産開發貸有進有退
在今年兩會期間,不少代表委員都提出用“降價”手段促進房屋銷售。
據記者了解,目前一些銀行也在鼓勵房地産開發企業調整行銷策略,適當降低房價以利於消化庫存。同時,各家銀行也在對於存量房地産開發貸款項目加強資金封閉管理,逐步退出缺乏品牌實力、專業運作能力較差、依靠過去粗放模式運營的中小房地産企業。
在談及企業兼併重組時,建行福建省分行相關負責人表示,在促進房地産企業兼併重組方面,通過提高産業集中度,以控制和縮減供給端的擴張。具體舉措包括積極支援有助於化解房地産庫存、增強企業整體經營實力的兼併重組項目,特別是國有上市公司並購重組需求,利用企業並購契機,盤活和優化銀行存量信貸資産。
上述負責人認為,銀行通過積極為客戶提供綜合化的並購重組服務方案,整合並購貸款、並購理財、並購私募債等産品,滿足客戶並購融資需求,發揮協同效應,提升金融機構整體服務能力。
在去庫存中,政府也應發揮積極作用。一些政協委員就建議,為解決去庫存問題,政府應停止新建保障房和經濟適用房,可以採取政府購買的方式到庫存市場中解決,建議擴大購房服務範圍,在省級政府統籌安排下,允許在庫存較大的城市發行專項政府債券用於購房或租房,並與企業開展競爭性談判,按照政府制定的採購合同標準文本簽訂購買或租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