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批准上海廣東湖南三區域開展持股行權試點
- 發佈時間:2016-02-20 07:1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湯婧
初期在利潤分配決策機制等四方面行權
2月19日,記者從證監會獲悉,近日,證監會批准了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投資者服務中心)報送的《持股行權試點方案》,該方案並於2月19日正式對外發佈。近期,投資者服務中心將在上海、廣東(不含深圳)、湖南三個區域開展持股行權試點,依法購買持有試點區域所有上市公司每家1手(100股)A股股票(持有後原則上不再進行買賣),以普通股東身份依法行使權利,通過示範效應提升中小投資者股權意識。
“在條件成熟後,將逐步擴展試點區域。”投資者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試點階段,投資者服務中心將主要在中小投資者投票機制、利潤分配決策機制、公開承諾及履行、自願性簡明化資訊披露等四方面行使知情權、建議權等股東權利。在積累經驗的基礎上,逐步豐富行權事項和行權手段。
“未來將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逐步豐富行權事項和行權方式。”上述負責人表示,持股行權旨在喚醒中小投資者權利意識,引導中小投資者積極維護自身權益,持有1手股票即可行使知情權、建議權等無持股比例限制的股東權利。同時,考慮到侵害中小投資者事件的發生具有不可預測性。因此,投資者服務中心將持有試點轄區內所有上市公司每家1手股票,體現持股公平性。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表示,證監會高度重視投資者保護工作,支援中小股東積極依法行使權利。此次批准開展試點是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的具體舉措,也是以實際問題為導向,運用市場化方式,加強中小投資者保護和服務的新探索。開展持股行權試點,有利於進一步落實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督促上市公司提高治理水準,代表中小投資者發聲,推動投資者保護工作深入開展。
據記者了解,投資者服務中心是經證監會批復成立的一家公益性投資者保護專門機構,主要職責是為中小投資者自主維權提供教育、法律、資訊、技術等服務。其中,公益性持有證券等品種,以股東身份行權和維權是其職責之一。
據投資者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投資者服務中心開展持股行權試點,將堅持普通股東的地位,確保所有行為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公司治理規範,符合監管規定和自律規則,不行使監管或自律職責,不代表證券監管機構的立場。同時,為有效防範內幕交易、利益衝突等風險,投資者服務中心將通過建立健全資訊保密、內幕資訊管理、工作回避、廉潔自律等配套制度,完善內部監督約束,強化流程管理,線上索蒐集、方案制定等環節,嚴控知情範圍,審慎行權避免引起市場誤解,建立行權資訊公開和輿情預警機制等措施,落實工作責任,推動持股行權試點工作順利開展。
記者了解到,投資者服務中心未來將建立多元化行權線索發現機制,通過12386熱點等渠道了解投資者訴求,通過互通聯絡平臺收集投資者意見建議,通過投資者權益監測匯集損害投資者權益事項,確定行權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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