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受理申請450件
- 發佈時間:2016-02-15 10:31:02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新華社北京14日電】經審查,我國首例聲音商標申請“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廣播節目開始曲”符合商標法相關規定,于2月13日初步審定公告,成為我國擬核準註冊的首個聲音商標。
國家工商總局介紹,聲音商標是指由能夠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聲音構成的商標。聲音商標可以由音樂性質的聲音構成,比如一支樂曲;可以由非音樂性質的聲音構成,比如自然界的聲音、人或動物的聲音;也可以由音樂性質與非音樂性質兼有的聲音構成。
為順應商標註冊的國際發展趨勢和企業自主創新發展需求,2013年新修改的商標法將聲音商標納入可申請註冊的範圍,其中第八條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
通常情況下,聲音商標只有經過長期使用,才能取得顯著特徵。也就是説,只有消費者在某種聲音與商品或服務提供者之間建立起特定聯繫時,聲音才可能獲得核準註冊為商標。
從2014年5月1日起,工商總局商標局開始受理和審查聲音商標申請。截至今年1月底,商標局共受理聲音商標申請450件。(高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