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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科復牌時間一拖再拖 王石稱第一大股東必須是國資

  • 發佈時間:2016-02-01 07:0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王石表示,如果萬科是一個民營資本控制的企業,那麼公司在行業中越是舉足輕重,就越是危險

  ■本報記者 王 崢

  上週末,隨著萬科的重組公告和王石的一番公開發言,沉寂數日的“萬寶之爭”再度引發市場關注。

  1月29日,萬科發佈公告稱,公司A股股票將繼續停牌,目前尚無法確定2016年3月18日前是否可以披露重大資産重組預案或報告書,如公司未能在2016年3月18日前披露重大資産重組預案或報告書或者復牌,或將繼續停牌至2016年6月18日。

  第二天,王石參加新疆當地政府主辦的首屆“天山峰會”時表示,此次股權之爭雖未結束,但“結果非常清楚”。王石在演講中透露,自己不歡迎寶能係控股,是因為在他對萬科的設計中,一直是“國有股佔第一大股東”,如果公司想要“舉足輕重”,不能是一家純粹的民營公司,應是混合所有制。

  此外,王石還提到,自己在搞企業上有“很大很大的野心,就是一定能做中國未來舉足輕重的企業。”而在一週前的1月23日,王石在參加世界自然基金會(WWF)活動發言時透露心聲:“我還有點野心,我希望萬科不僅僅今天存在,明天也存在。”

  復牌或延至下半年

  根據萬科最新的公告顯示,因公司籌劃的重大資産重組涉及的資産、業務、財務等各方面核查工作量較大,且恰逢春節等節假日,公司目前尚無法確定2016年3月18日前是否可以披露重大資産重組預案或報告書。

  萬科表示,將於3月17日在深圳大梅沙總部舉行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採取現場投票和網路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錶決《關於申請萬科A股股票繼續停牌的議案》。若審議通過,公司將繼續停牌至6月18日。

  而根據萬科章程,股東大會做出普通決議,必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股東大會做出特別決議,必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對此,市場普遍認為,從12月份停牌至今,萬科都沒有披露具體的重組對象,顯然在3月18日前重組預案很難出爐,而由於繼續停牌的議案為“普通決議”,因此通過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的問題不大,萬科復牌的時間也將推遲至下半年。

  據悉,萬科停牌期間,公司已與一名潛在交易對手簽署了一份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作意向書。除與前述潛在交易對手繼續談判之外,公司還在與其他潛在對手進行談判和協商。

  對於收購的項目,萬科只是稱重組將“收購多項境內外資産”。如收購全部成功實施,將有助於提升公司在地産核心業務、新業務和海外業務方面的市場地位,並完善公司産品線佈局。

  王石稱“結果非常清楚”

  就在萬科發佈可能延遲復牌的第二天,王石在“天山峰會”上表示,“萬科上市,我本可以成為第一大股東。我沒走這條路,我的設計就是混合所有制,所以多年來一直是國有股佔第一大股東,過去設計是這樣,現在是這樣,將來也會是這樣。所以民營企業,要想成為萬科的第一大股東,我就告訴你,我不歡迎你。這是萬科的混合所有制所決定的,雖然現在股權之爭還在進行之中,但是結果非常清楚”。

  同時,王石稱,萬科是一家舉足輕重的公司,而如果公司是一個純的民營企業,舉足輕重就會有危險。所以萬科既要有民營的活力,要有外資的規範、成熟,也要有中國國情、社會主義體制國有企業的成分。

  此外,1月25日,“萬寶之爭”中的另一個主角寶能係,則遭到了深圳市和信吉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陳谷嘉的實名舉報。

  陳谷嘉表示,作為寶能係實際控制人姚建華的胞弟,寶能副董事長姚建輝,聯合他人通過欺詐、偽造訴訟案件等非法手段,操縱了五次訴訟、三次違法評估、三次違法拍賣,以極低的價格獲取了原屬於和信吉的寶能城項目用地。

  根據陳谷嘉的舉報材料,姚建輝控制的深圳深業物流集團,在2008年及2009年,通過競拍方式分別以2050萬元、3.5億元,獲得和信吉參股公司深圳市溥和實業100%的股權,溥和公司旗下則擁有15萬平方米的土地,該地塊的主體就是如今的深圳寶能城項目。根據寶能地産提供的財務數據顯示,寶能城可售面積50萬平方米,貨值至少達350億元。

  而寶能係則在1月28日發佈聲明稱,寶能取得溥和公司股權的程式、對價,經多級機關復核並確認合法。而對於誹謗、損害公司名譽的單位和個人,寶能已委託律師在處理。

  寶能方面還表示,上述兩次司法拍賣均依法通過公開拍賣進行,且兩次拍賣均是在有多輪公開競價、以遠高於起拍底價的價格最終成交,“所有程式、手續合法合規,有據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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