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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寶平臺聚集千名“網紅” 粉絲人傻錢多慘被斂財

  • 發佈時間:2016-01-21 17:53:00  來源:北京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這是一個隔兩天就能躥出一個網紅的時代。美人會紅,醜人會紅,普通人做了芝麻點的小事沒準兒也會紅。”某網紅經紀人在記者打去的電話中這樣感嘆。

  提到網紅,你也許會想到很多人,比如明星富豪身邊的緋聞女友,社交軟體上身材搶眼、顏值出眾、粉絲群龐大的“美人”,或是因負面消息一夜成名並通告不斷的“非明星類紅人”。在網際網路連接一切的大浪中,“紅”成了一件沒那麼困難的事情。不論你是否接受,眾多網紅背後的經濟效益已構成一股重要的新經濟力量。

  淘寶TOP10女裝店7席是“紅人店”

  翻一下具有119萬粉絲的網路紅人“雪梨Cherie”的微網志,發現這名網紅髮的大部分內容,都是她穿著不同服飾的高顏值照片。點擊關注這名博主,記者的微網志賬號馬上收到了一條推銷資訊:“感謝關注,這是我的私服定制店舖網頁連結”。打開網頁連結,出現了一個名叫“錢夫人家——雪梨定制”的店舖,第一張大照片是這名博主的時尚街拍照。韓式髮型、錐子臉、黑色外套,一個年輕靚麗的女孩兒形象躍然眼前。

  此前曾有媒體報道,這是一家年銷售額過億元的店舖,此消息雖未經證實,但記者發現,該店舖具有金冠信譽,隨機打開其正在售賣的一款價格超400元的黑色羽絨服,數出最近一週的成交量正好是100件,這顯然是讓不少店主羨慕的銷量。

  而在另一家叫做“vcruan”的網紅店舖裏,記者在數不清的個人美照中隨機打開一款售價109元的黑色帽子,發現相同時間段內成交記錄約為150次。粉絲力量帶來的訂單量由此可見。

  像“雪梨Cherie”這樣的網路紅人在微網志上推銷淘寶店舖已經形成一個現象。來自阿裏的數據顯示,在2015年淘寶“66大促”活動中,銷量排前十的女裝店舖裏有7個是網紅店。目前,在淘寶平臺上已有上千位網紅。

  淘寶已成為網紅實現經濟效益的一個重要平臺,而網紅經濟則迅速成為一種新經濟力量。在近日召開的網際網路大會上,阿裏CEO張勇曾有過這樣一番演講:“過去一年當中,我們可以看到整個新經濟的力量,它的活力帶來了很多新的物種,這些物種是我們在前面很多年所沒有辦法想像到的。一直以來,我們討論過網路經濟、粉絲經濟,但是在整個2015年的變化當中,有一個新族群的産生,就是在淘寶平臺上産生的嶄新一族,我們稱之為網紅一族。這是整個新經濟力量的體現。”他表示,這類族群在網際網路的連接和交流中被自然挖掘出來了。因為年輕一代對於偶像,對於同好者,對於明星的追逐,産生了新的經濟現象,並盛讚“這在全球範圍內獨一無二”。

  網紅靠什麼來“吸粉兒”

  這些網紅店是何時紅的?它們呈現出哪些共同特徵?對此,淘寶平臺相關負責人對此接受了本報記者的採訪。

  “2015年是大眾所知道的網紅店舖爆發的一年,女裝網紅店舖也呈現出一些明顯特徵:店舖成立時間不長、爆發力強、用戶群體比較年輕、無線成交佔比較高。”這位負責人還向記者大體勾勒了這些“紅人店”的定義:紅人店舖通常以一位年輕貌美的時尚達人為形象代表,以紅人品位和眼光為主導,進行選款和視覺推廣策略,憑藉社交媒體的龐大粉絲群體進行定向行銷。

  網紅賣的只是商品嗎?靠什麼來吸引“粉絲”?記者通過微網志找到幾名常常售賣衣服和面膜的博主,又通過留言聯繫到他們的“粉絲”,詢問作為粉絲所持的想法和心態。一名粉絲告訴記者:“本來對網紅也沒什麼概念,關注她是因為她衣服搭得漂亮,把衣服買回來就是想像她一樣美唄。”而另一個粉絲則説:“我主要想學學她的拍照姿勢,好奇這種人的朋友圈和生活環境——畢竟,她看起來過得很優越。我偶爾看見漂亮的衣服或者好玩的東西才會下單。”還有一名男粉絲告訴記者:“這個網紅常常發一些對生活的感想,對時尚的理解,我很喜歡看。”

  “淘寶本身就是一個最大的時尚媒體開放平臺,這裡的紅人賣的是生活方式,是體驗,而不是貨品本身。其業務往往不是事前就規劃好的,而是與忠實粉絲的長期互動中自然演化。”淘寶相關負責人這樣向記者解答道。

  人“紅”後收入倍增

  “良辰不介意奉陪到底”、“在下葉良辰,我是本地的,我可以有一百種方式讓你呆不下去。”……與那些年輕貌美的女生不同,讓相貌平平且沒有淘寶店的90後男生葉良辰一夜登上微網志熱搜的,是一段看起來不著邊際的大話。

  去年9月,一篇網帖稱,在西安某高校一女生寢室,因一個名叫“李汶濟”的女生不願打掃衛生,讓“葉良辰”轉告其舍長“張靜靜”。在葉良辰與靜靜舍長的聊天截圖中,葉良辰的語氣被網友評價為充滿“魔性”並紛紛開玩笑般地效倣——“你只要記住,我叫葉良辰。”、“你若是感覺你有實力和我玩,良辰不介意奉陪到底。”……就連王思聰也來湊熱鬧,發微網志稱“你是葉良辰又如何?我趙日天並不服”,把整個事件推向高潮。

  記者近日採訪到了事件核心人物葉良辰,對於記者提出的一串問題,葉良辰只通過其經紀人的微信向記者發來一段語音:“我自己感覺現在網際網路是一個高速發展的情況,好的一面是給大家的視野更廣闊,讓大家更快、更耗時不耗力地買到或看到想要的東西,對大家的生活有很大改善。壞的方面是只通過一些圖片、言語並不能全面了解事件的真相,容易作假。所以我感覺這個事件有利有弊。”對於自己的“走紅”,他稱“沒有感覺利大於弊或弊大於利。努力做好自己該做的事,為自己也為家人負責。”

  雖然沒有網紅店,但這種“走紅”同樣給葉良辰帶來了截然不同的經濟收入。據他的經紀人風雷介紹,從前,葉良辰只是一個月工資在2000元到4000元的普通人,現在,雖然不能透露具體收入,但已經多了很多。據這名經紀人表示,此事件後,葉良辰的第一首歌已經有了上百萬的點擊率,而且現在已經出演過微電影,並接到了不少地方電視臺的節目通告。説到葉良辰事件本身是否就是一次炒作,其經紀人説:“葉良辰自己都不知道怎麼就紅了,我是看到這件事後才決定去簽他,看看能不能借此事件合作。畢竟,很多人知道了他的名字。”

  專家觀點

  不是所有網紅都能帶來經濟效益

  過度無聊或因違背道德而“走紅”的人也能帶來經濟效益嗎?答案是否定的。昨天,商務部研究院消費經濟研究部副主任趙萍向記者分析道:網紅經濟是一種由社會現象延伸出的經濟現象,企業利用紅人提升關注度,是因為被關注的網紅具備經濟效益;但不是所有網紅都能帶來截然不同的收入。她認為,對於網紅來説 ,原則上是關注度越高,越能帶來經濟效益。但是關注度極高的情況下美譽度很低,經濟效益也會比較差。比如之前“紅”過的某某姐姐和某姐,雖然關注度極高,但是卻鮮能為公司或自己掙到太多錢,就是因為美譽度不夠。由此來看,雖然網紅已經成為一種新的經濟現象,但過度無聊或因違背道德而“走紅”的人在一定程度上仍會受到社會主流價值觀的抵制,而鮮有經濟效益。殷呈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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