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辦公廳印發《農業電子商務試點方案》通知
- 發佈時間:2016-01-19 15:30:00 來源:中國農業資訊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農業電子商務試點方案》的通知
農辦市[2016]1號
有關省(區、市)農業(農牧)廳(局、委):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國發〔2015〕2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農村電子商務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8號)和《農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商務部關於印發〈推進農業電子商務發展行動計劃〉的通知》(農市發〔2015〕3號)的部署要求,積極探索“基地+城市社區”鮮活農産品直配、“放心農資進農家”等農業電子商務新模式,農業部將於2016年在北京、河北、吉林、黑龍江、江蘇、湖南、廣東、海南、重慶、寧夏等10省(區、市)開展農業電子商務試點。現將《農業電子商務試點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有關地區、企業開展試點工作。
附件:農業電子商務試點方案
農業部辦公廳
2016年1月11日
農業電子商務試點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國發〔2015〕24號)、《國務院關於積極推進“網際網路+”行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4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農村電子商務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8號)和《農業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商務部關於印發〈推進農業電子商務發展行動計劃〉的通知》(農市發〔2015〕3號)等文件的部署要求,積極探索“基地+城市社區”鮮活農産品直配、“放心農資進農家”等農業電子商務新模式,力求突破當前農業電子商務發展面臨的瓶頸和障礙,加快推進農業電子商務健康發展,特製訂本方案。
一、重要意義
農業電子商務是“網際網路+”現代農業的重要內容,是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是精準扶貧的重要載體,加快發展以農産品、農業生産資料、休閒農業等為主要內容的農業電子商務,對於創新農産品流通方式、構建現代農業生産經營管理體系、促進農民收入特別是貧困地區農民收入較快增長、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生鮮電商作為農業電子商務的熱點,涌現出了一批各具特色的電商模式,從最基本的B2C(企業零售)模式,到後來的F2C(農場直供)模式、C2B(消費者定制)模式、C2F(訂單農業)模式、O2O(線上線下)模式和CSA(社區支援農業)模式等。大型農資生産企業和經銷商已經開始觸網探索農資電商,一些綜合性電商平臺企業、農業服務企業也開始利用自身的網路技術和優勢進入農資電商市場,農資電商正在加速發展。同時,休閒農業、鄉村旅遊、民宿正在借力網際網路挖掘巨大的潛在價值。但應當看到,我國農業電子商務發展仍處在初級階段,物流配送、産品標準、品質管理、誠信體系、盈利模式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仍是制約農業電子商務發展的瓶頸和障礙。開展農業電子商務試點,就是要充分發揮農業部門牽線搭橋的作用,鼓勵農業電子商務企業探索新模式,創新性地破解農業電子商務發展的瓶頸和障礙,促進農業電子商務與工業品、消費品電子商務融合發展,推動農業轉型升級、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創業增收。
二、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推進電子商務發展的部署要求,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圍繞促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任務,強化頂層設計和政策引導,著力解決農業電子商務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著力完善制度、機制和模式,著力營造開放、規範、誠信、安全的發展環境,推動産業組織優化、産業結構升級和生産方式變革,帶動農業市場化,倒逼農業標準化,促進農業規模化,提升農業品牌化,為加快實現農業現代化和城鄉發展一體化提供新的動力。
三、主要目標
北京、河北、吉林、湖南、廣東、重慶、寧夏等7省(區、市)重點在鮮活農産品電子商務方面開展試點,吉林、黑龍江、江蘇、湖南等4省重點在農業生産資料電子商務方面開展試點,北京、海南在休閒農業電子商務方面開展試點。通過試點,逐步探索出農産品、農業生産資料、休閒農業等不同類別農業電子商務的發展路徑,初步形成農産品電商標準體系、全程冷鏈物流配送體系、農産品和農資品質安全追溯及監管體系、休閒觀光農業旅遊産品品質監督體系、“基地+城市社區”鮮活農産品直配模式、農資線上銷售模式等一系列運營模式和制度規範,在推動創業創新、發展分享經濟、促進農民增收、帶動貧困地區脫貧、實現多方共贏等方面取得積極進展,為推進農業電子商務快速健康發展提供可推廣、可複製的做法和經驗。
四、主要任務
(一)鮮活農産品電子商務試點
1.“基地+城市社區”直配模式。建立農産品生産基地的智慧管理服務平臺,提供農産品種植計劃、農産品實時産量、採後庫存等資訊;建立鮮活農産品産銷網路對接平臺,採集生鮮採購商(生鮮電商、商超、社區店、餐飲、大客戶等)的採購資訊,並與生産基地進行對接,制定鮮活農産品銷售計劃;設立農産品體驗店、自提點和提貨櫃,加強與傳統鮮活農産品零售渠道的合作,開展農場會員宅配、農産品眾籌、社區支援農業等模式探索,建立農産品社區直供系統;自建或依託第三方,建立全程冷鏈物流配送體系。鼓勵開展其他形式的“基地+城市社區”鮮活農産品直配試點。(試點省份:北京、河北、吉林、湖南、廣東、重慶)
2.“批發市場+宅配”模式。推動電商企業與農産品批發市場合作,充分發揮農産品批發市場集貨、倉儲優勢,依託社區便利店、水果店設立自提點,建立城市鮮活農産品配送物流體系,探索鮮活農産品直配到戶的“批發市場+宅配”電商零售模式。(試點省份:北京、廣東)
3.鮮活農産品電商標準體系。支援電子商務企業制定適合電子商務的農産品分等分級、産品包裝、物流配送、業務規範等標準,組織快遞企業制定適應農業電子商務産品寄遞需求的定制化包裝、專業服務等標準,研究制定農業電子商務技術標準和業務規範。(試點省份:河北、重慶)
4.鮮活農産品品質安全追溯及監管體系。建立健全“名特優新”“三品一標”“一村一品”等電子商務基礎數據庫,探索與電商企業建立數據共用機制;建立健全適應電子商務需求的農産品品質安全追溯管理資訊系統,完善農産品品質標準和品質安全追溯體系。(試點省份:吉林、重慶、寧夏)
(二)農業生産資料電子商務試點
5.農資網上銷售平臺。充分利用資訊進村入戶平臺、大型農業、農資電商平臺、供銷社等已有渠道,線上線下相結合,開展農資網上銷售,探索實現部分縣域的農資電商配送全覆蓋;現階段,以化肥為重點,逐步擴展到種子、農藥、獸藥、農機具等主要農資品種;鼓勵電商企業加大宣傳和培訓力度,積極引導農民逐漸形成網購農資習慣。(試點省份:吉林、黑龍江、江蘇、湖南)
6.農資電商服務體系。推動農資生産、經銷企業與電商平臺企業加強合作,依託國家農業數據中心、12316三農綜合資訊服務平臺和農技推廣服務體系,提供測土配方施肥、農資市場價格、農資使用指導、農事諮詢、氣象資訊等專業服務;支援電商平臺企業建立大數據分析系統,掌握分析農民用肥、施肥數據及測土配方、病蟲害等數據,由單一的農資銷售平臺向産前、産中、産後全鏈條農資服務商轉變,試點農資精準服務;加強與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服務企業合作,提供農資貸款、農業生産保險等相關金融服務。(試點省份:吉林、黑龍江、江蘇、湖南)
7. 農資電商監管體系。建立健全適應電子商務需求的農業生産資料品質安全追溯管理資訊系統和網上投訴處理平臺,推動種植、畜牧、水産以及種子、化肥、農藥、農機等行業監管資訊共用和互聯互通,加強農資電商監管,推行信用檔案制度,確保網上銷售的農資可信、可用、可管。(試點省份:吉林、黑龍江重點建立化肥電商監管體系,吉林、湖南重點建立種子電商監管體系,江蘇重點建立農藥、獸藥電商監管體系)
(三)休閒農業電子商務試點
8.休閒農業電商平臺。推動城市郊區休閒農業資源建設、開發,整合休閒農業資源,以標準化接待規範、信用評價體系、地理資訊系統和移動定位技術為支撐,以採摘、餐飲、住宿、主題活動、民俗産品購銷等為主要服務內容,建立統一的休閒農業線上推介、銷售、服務平臺和品質監督體系,實現鄉村旅遊線上直銷,推動形成線上線下融合、城鄉互動發展的休閒農業産業鏈。(試點省份:北京、海南)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試點省份農業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選定試點實施企業,制定試點實施方案,細化分工,落實責任,並每個季度向農業部市場與經濟資訊司報告試點工作進展情況。農業部市場與經濟資訊司將於2016年底前對試點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評估,認真總結試點實踐經驗,及時向全國推廣。
(二)加強技術指導。試點省份農業部門要加強與科研院校、電商企業的合作,按照本省份的試點任務要求,加快研究制定相關技術規範,建設相關資訊服務平臺。農業部市場與經濟資訊司將會同部資訊中心組織有關專家,加強對試點省份的技術指導,加快推進理論研究和標準制定工作。
(三)強化經費和政策保障。試點省份農業部門要積極爭取相關部門的資金和政策支援,依託企業開展試點,建立“政府引導、企業主體”的市場化運作模式。農業部在制定相關政策時,對試點省份優先考慮、予以傾斜,支援試點省份開展試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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