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瓊海市地方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公告
- 發佈時間:2016-01-19 08:29:23 來源:海南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以下單位開發建設的房地産項目符合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但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報送土地增值稅清算資料,經我分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報送土地增值稅清算資料。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規程>的通知》(國稅發[2009]91號)和《海南省地方稅務局關於規範土地增值稅清算核定徵收工作流程的通知》(瓊地稅發[2014]112號)規定,現擬對以下單位開發建設的房地産項目採取核定徵收方式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特此公告。
附件:擬核定徵收土地增值稅房地産開發項目名單
海南省瓊海市地方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