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産品去庫存,過度進口須改變
- 發佈時間:2016-01-14 07:32:24 來源:新華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濟發展新常態下怎樣提高農業對外開放水準?新修訂的《種子法》將怎樣推動現代種業發展?如何建立農業擔保體系更好地為農服務?13日,來自全國人大和農業部的相關專家,應邀在南京就上述熱點問題給出席全省農業工作會議的代表作了講解和透視。
“去庫存”,必須改變過度進口
從2001到2014年,中國農産品貿易額佔全球農産品貿易額的比重由6.7%提高到13.9%,成為世界第一大農産品進口國。農業部貿促中心主任倪洪興表示,我國農業對外依存度達到了相當的水準,其中東部地區在我國農産品貿易中居領先地位,佔農産品出口額的70%、進口額的80%。
當前我國糧食過度進口加劇,庫存大量增加。“2014年進口的1億噸糧食中,50%以上是超出産需缺口的‘非必需進口’。我國棉花和食糖進口連續4年超出正常産需缺口,庫存積壓嚴重;植物油籽和乳製品也存在進口過度問題,2014年我國乳製品進口占國內原奶産量的1/4。”
那麼應該如何給農産品“去庫存”、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供給側改革要考慮生産與進口。”倪洪興説,要適應開放新常態,穩定國內生産,確保進口適度適當可靠。創新糧食和農業發展模式,改變過去的需求導向和追求數量增長的發展模式,側重於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導向和追求內涵品質的發展模式。建立增加財政支農的長效機制,加大對糧食生産的扶持力度。明確金融保險部門支援糧食生産的責任,加強對糧食産業的支援。
簡政放權,建立現代種業制度
今年1月1日,新修訂的《種子法》正式施行。全國人大農委副主任劉振偉表示,種子法是涉及農業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法律制度,建立現代種業制度,是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種業安全、生態安全,保護農民權益,推進農業現代化的重要戰略舉措。
劉振偉介紹,新法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主要由市場決定種業的資源配置,除公益性研究外,其他都通過市場競爭優勝劣汰。與此同時,劃定政府監管邊界,明確監管職責,建立市場導向下的嚴管模式,在監管環節上,做到事前事中事後全程監管,有法可依。
新法對種業科技創新體製作了調整完善,包括:支援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重點開展育種的基礎性、前沿性和應用技術研究,以及常規作物、主要造林樹種育種和無性繁殖材料選育等公益性研究;鼓勵種子企業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培育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優良品種;加強種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促進種業科技成果轉化,維護種業科技人員的合法權益。
財政杠桿撬動,建立信貸擔保體系
2015年,我國啟動建立省級農業信貸擔保機構籌建工作;今年,各省級農業信貸擔保機構都將建成並正式開始運營。“我國現代農業發展面臨新形勢,原來是用數額較小的財務補貼對農業進行扶持,現在應以財政手段為杠桿,撬動金融部門參與。”農業部財務司副司長郭紅宇説,建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是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現實需要,也是創新財政金融協同支農機制的必要舉措,適應了經濟發展新常態的要求。
“農業信貸擔保機構主要是由政府注資和主導,非財政性資金佔股不能超過20%。它的公益性體現在考核上,不是簡單地看機構本身的盈利,而是看它撬動了多少信貸資本,對農民增收做了多少貢獻。”郭紅宇説,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建設,要充分發揮擔保杠桿的撬動作用,要與現有農業項目支援形成合力,避免與其他扶持模式形成“惡性競爭”,同時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建立良性的公司經營與行政指導的關係。
對於未來網際網路金融機構和農業部門合作的前景,郭紅宇提出了幾大方向。第一是網際網路金融機構和農業部門之間互通資訊,農業部門也可以提供産業政策規劃、現代農業改革試點情況等資訊。第二是共同開發符合農民需要的金融産品。第三是聯手做好定向指導和服務。
本報記者 吳 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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