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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預付卡消費陷阱須完善監管

  • 發佈時間:2016-01-11 00:29:26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經濟參考報》披露了有關預付卡的消費陷阱。根據報道,遍佈全國20余座城市的“水果營行”連鎖店半個月時間數百家店面陸續關停,消費者的鉅額預付款面臨“一夜消失”的風險。這不是個別現象。近年來,在美容美發、娛樂健身、餐飲服務等行業,預付卡商家卷款潛逃現象多有發生,消費者損失慘重。

  有網民認為,破除預付卡消費陷阱這一難題,固然需消費者擦亮眼睛,但更需要政府監管給力。雖然有關部門目前已加強了對預付卡行業的監管力度,但是目前依然存在許多盲區和空白地帶,期待有關部門完善監管,嚴懲不法商家,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消費者辦卡應謹慎

  網民“莊昭雄”認為,預付卡違規行為包括:一是額度遠遠超過法律規定的限額;二是企業不備案擅自發行預付卡,一些不具備發行預付卡資格的小企業紛紛非法發行預付卡;三是預付卡的霸王條款,不允許消費者辦理退卡;四是預付卡設置時間與使用限額條款,對預付卡卡內餘額不夠下單的,商家默認把錢收回;五是非法發行無實名制辦卡。

  有網民建議,消費者在辦理預付卡時一定要謹慎。首先,不要被商家所謂的優惠折扣“衝昏了頭腦”,要考慮到背後的風險。其次,按照實際需要購買消費卡,儘量不要選擇大面值的消費卡,無備案的商業預付卡最好不要買。最後,出現問題後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監管措施亟待完善

  網民“劉俊海教授”表示,預付卡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善用得法就是天使,濫用至極便是魔鬼。目前,我國對預付卡的法律規範和監管尚處於探索階段,法律法規對這一領域沒有明確規定,因此造成預付卡發行、流通與管理均比較混亂,存在較大法律風險。

  網民“無所求”認為,2007年廢止《會員卡管理試行辦法》後未立新規,《民法通則》、《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難以“對症下藥”,法律法規空白亟需填補。工商部門、消費者協會、行業協會應主動作為,規範預付卡的消費方式、售後服務和退貨制度。消費卡預付款管理,可以讓銀行作為第三方免費託管,銀行以獲得沉澱資金作為報酬,消費者可免去商家攜款潛逃的擔憂。

  網民“秉心”認為,規制的完善是應該正視的第一個問題。誠信體系的約束是應該正視的第二個問題。在完善的誠信體系中,人不敢輕易失信,而會慎重考慮失信之責是不是不可承受之重。因此,應積極建立健全徵信體系。(記者 王玉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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