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朱毓松
本報訊 昨日記者獲悉,工商總局、福建省政府已聯合正式發佈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台灣居民個體工商戶營業範圍。
工商總局、福建省政府確定,允許台灣居民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在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註冊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無需經過外資備案(不包括特許經營),從事129個行業的經營活動,包括蔬菜、食用菌及園藝作物種植、水果種植等。新規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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