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批准釋放福建福清核電廠一號機組第一次換料大修後反應堆首次臨界控制點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5-12-21 17:30:41 來源:環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福建福清核電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釋放福建福清核電廠一號機組第一次換料大修後反應堆首次臨界控制點的請示》(福核發〔2015〕593號)收悉。
根據《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我局對你公司提交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評,並組織檢查組于2015年12月7日至10日對福建福清核電廠一號機組進行了第一次換料大修後反應堆首次臨界前例行核安全檢查(檢查報告見附件)。根據審評結論和監督檢查結果,現批准你公司在機組狀態滿足技術規格書規定的條件,並經環境保護部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確認後,可以實施福建福清核電廠一號機組第一次換料大修後反應堆首次臨界活動。
你公司應嚴格按照技術規格書的要求,進行機組臨界操作,保證機組啟動安全。如果在啟動過程中發生影響機組臨界安全的事件,應立即停止啟動操作,並及時向我局和環境保護部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報告。
附件:福建福清核電廠一號機組第一次換料大修後反應堆首次臨界前核安全檢查報告
國家核安全局
2015年12月14日
抄送:環境保護部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中機生産力促進中心,蘇州核安全中心 。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5年12月1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