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智慧財産權,形成創新良性迴圈
- 發佈時間:2015-12-14 01:30:39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今日視點
■探索通往創新“第一集團”之路⑥
本報記者 劉園園
《2015全球創新指數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顯示,中國的創新指數排名第29位,是中等收入經濟體中的領頭羊,但在多個指標上仍與第一梯隊國家(前20位)存在較大差距。中國要躋身全球創新指數“第一集團”,還面臨哪些挑戰?科技日報記者就此對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副院長武夷山進行了專訪。
破解“誰創新誰倒楣”的魔咒
中國知識和技術産出指標排名全球第3位,創新性産出指標卻僅排到第54位——《報告》指出,中國創新的“量”上去了,“質”還有待提高,跟第一梯隊的發達國家相比依然缺乏高價值的創新。
“這也可以理解,在一開始的發展階段,難免是先學習、先模倣,然後慢慢會有自己的原始創新,這是需要一個過程的,”武夷山説,“至少東亞國家比如日本和南韓都是這麼走過來的。”
但是他認為,日本和南韓比中國做得好的地方在於,日、韓更重視對技術的消化吸收。而中國引入新技術或新産品線後,産品賣得好,企業就很知足,在消化吸收方面投入的力氣和經費都不夠。
“中國創新的‘質’不高,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對智慧財産權不重視。”武夷山補充道,對智慧財産權不重視,就會造成誰創新誰倒楣的局面。“我花很大力氣搞了一個創新發明,很輕易就被人偷走了,那我為什麼還要創新呢?這樣的惡性迴圈是很要命的。”
“可以説官方已經認識到了智慧財産權保護的重要性,而整個國民的智慧財産權意識還是遠遠不夠。遵守智慧財産權也好、恪守合同或協議也好,講穿了都是講規矩,而一些國民的規矩意識依然很弱。”武夷山説。
提供産學研結合的黏合劑
“産學研結合問題在各個國家都存在,但是在中國表現得比較突出。”武夷山認為,中國要成為創新強國,亟待促進産學研的結合。
在《報告》中,中國産學研結合指標排名第31位,基本與中國創新指數總排名相當。不過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去年發佈的《國家創新指數報告2014》引用愛思唯爾公司旗下的Scopus數據庫數據指出,2013年中國産業界與學術界的合作論文總數量雖然排名全球第3位,此類論文卻僅佔本國論文比例的1.1%,遠遠低於美國、英國、德國、日本等國家2.5%到3.5%的水準。
武夷山認為,大學和企業信奉不同的價值觀念,融合到一起並不容易,要把兩者真正融合到一起,需要找到一種利益機制,讓雙方互利互惠。
“但這又離不開對智慧財産權的保護,在智慧財産權保護得好的情況下,兩者容易找到共同利益,在智慧財産權保護得不好情況下,很難找到共同利益,”武夷山打比方説,“如果他曾經偷過我的創新成果,那我會對他産生懷疑,合作就很困難,就又會造成惡性迴圈。”
狠罰侵權,抓好執行
武夷山對智慧財産權保護的強調不無道理。從《報告》可以看出,智慧財産權保護的確是中國的弱項:在法治指標中,中國排名落後——第88位,這一指標主要考察協約履行、智慧財産權保護等方面。
“出現問題要狠罰。”在武夷山看來,誠信問題、學術造假、侵犯智慧財産權這類問題都屬於不守規矩。而要遏止這類亂象,形成良好的創新風氣,需要借用中國的老話“亂世用重典”。
“但是在這些方面出現問題時我們的處罰力度太輕了。”他以十多年前上海交通大學微電子學院教授陳進的“漢芯一號”科研造假事件舉例説,陳進利用“漢芯一號”獲得了高達上億元的科研資金,後來調查發現“漢芯一號”只是從國外買回的晶片,磨掉原來的標識,加上了“漢芯”的標識而已。在造假被發現後有關部門向陳進追回了科研經費,上海交大解除了他的教授聘用合同,這樣的處罰顯然太輕。“現在也很少聽説,國內哪個科研人員因為論文抄襲或其他誠信問題而受到非常嚴厲的懲罰。如果懲罰力度大一些,讓相關責任人身敗名裂,情況肯定會有所好轉。”
“另一方面的問題出在對智慧財産權法律法規的執行不到位。”武夷山認為,中國與發達國家相比確實存在智慧財産權法律法規體系不完善的問題,但是這不是最大的問題。
“因為不完善可以繼續完善,現在最大的問題是現有的法律法規都沒有得到很好地執行。”武夷山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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