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巨虧補貼不斷 專家稱是為了經濟安全
- 發佈時間:2015-12-08 10:41:13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如何看待央企的虧損與補貼)
今年前3季度,306家上市央企及其旗下子公司中出現虧損的公司達到67家,佔比為21%。
據媒體報道,石化油服(中國石化石油工程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成為今年前3季度的“虧損王”,共計虧損約20.6億元。
虧損排名前10名的上市央企共計虧損135.24億元,平均虧損額為13.5億元。去年虧損163億元的中國鋁業,今年前3季度繼續虧損,最終虧損約9.3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上市央企或央企控股的公司均獲得了或多或少的政府補貼。從2012年至今年上半年,中國石油獲得342.24億元的政府補貼,成為306家公司中獲得補貼最多的,東方航空以98.26億元排名第二。
實際上,央企獲得補貼並非今年才有的事,2014年上市公司中報披露,2014年上半年上市公司共獲得逾320億元的政府補貼。
連續增長的高額補貼引發大量爭議。
經濟學家張維迎公開指出高額補貼政策的弊端,中國制定很多産業政策,給了很多補貼,使得很多企業學壞了,“不少企業就整天想辦法申請政府補貼,並不去真正創新。”
從行業來看,製造業、採礦業等是獲得政府補貼的“大戶”,2014年國內上市公司三季報顯示,前3季度,中石油獲得補貼21.99億元,中石化則獲得政府補貼15.94億元。
商務部研究院研究員王志樂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當前,各級政府以引導企業創新發展、促進就業、保障三農、加大投資等為目的,設置了各類專項或專門補貼。只要符合一定的資質、門檻或要求,不同體量、不同行業類別、不同所有制的企業都有可能獲得補貼,例如,稅收優惠、土地優惠、應急救災、配套設施等各類隱性補貼。此外,一些地方為了招商引資也會對企業發放補貼。
此外,公眾還質疑,相比科技類、服務類企業,資源類行業一直是市場競爭不充分的行業,經營壓力小,利潤率高,為什麼這些行業也獲得了大量補貼?
補貼是一種收稅調控政策
“不是説誰虧損就給誰補貼,這並沒有內在聯繫。”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補貼政策是為了國家經濟安全,對經濟發展關鍵行業和核心環節進行補貼。“給虧損企業進行補貼”是個誤解。
“企業虧損了,需要靠自己解決,靠市場解決。企業經營是市場行為。”針對當前央企獲得補貼的現狀,李錦分析,近年來,政府為支援企業開發非常規能源及緩解進口天然氣虧損,對相關業務出臺了補貼政策,具體包括頁巖氣補貼、煤層氣補貼、進口天然氣和LNG增值稅先徵後返、油(氣)田企業自用成品油消費稅返還等政策。
“在頁巖氣補貼方面,頁巖氣作為非常規能源,具有開發難度大、開採成本高、實施週期長、投資回收慢等特點。”李錦説,為推動我國頁巖氣勘探開發,增加天然氣供應,2012年國家出臺頁巖氣財政支援政策,明確中央財政對頁巖氣開採企業給予0.4元/立方米的補貼,該項政策將於2015年到期。
財政部和國家能源局于2015年4月29日發佈《關於頁巖氣開發利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明確“十三五”期間,中央財政對頁巖氣開採企業繼續給予補貼政策,其中:2016~2018年的補貼標準為0.3元/立方米;2019~2020年補貼標準為0.2元/立方米。
“隨著技術不斷成熟,企業成本下來了,補貼也會隨之下降。”李錦説。
在煤層氣補貼方面,李錦認為,煤層氣(瓦斯)既是煤礦安全生産的主要隱患,也是重要的能源資源。加快煤層氣的開發利用,是從根本上減少煤礦生産安全事故、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增加能源供應的重要措施。
而煤層氣開發利用市場尚不成熟,開發利用成本高,技術方面也存在瓶頸,為鼓勵煤層氣的開發利用,財政部2007年發佈《關於煤層氣(瓦斯)開發利用補貼的實施意見》,決定對煤層氣民用燃氣等進行適當補貼,中央財政按0.2元/立方米煤層氣(折純)標準對煤層氣開採企業進行補貼。
另外,“對進口天然氣和LNG增值稅是先徵後返政策。”李錦介紹,國産天然氣不能滿足國內天然氣需求,為保障國內供應安全,需從國外引進天然氣。
與進口氣成本價相比,國內氣價偏低,價格倒挂導致進口天然氣長期虧損。為鼓勵進口,緩解企業壓力,2011年8月,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佈《關於對2011~2020年期間進口天然氣及2010年底前“中亞氣”項目進口天然氣按比例返還進口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通知要求,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在經國家准許的進口天然氣項目進口天然氣價格高於國家天然氣銷售定價的情況下,將相關項目進口天然氣的進口環節增值稅按該項目進口天然氣價格和國家天然氣銷售定價的倒挂比例予以返還;對2010年底前“中亞-中國天然氣管道”項目進口的天然氣,也按上述政策返還進口環節增值稅。
最後,油(氣)田企業自用成品油也是消費稅返還政策。李錦説,2009年,國家實施成品油稅費改革,消費稅稅率大幅提升,由於成品油消費稅在生産環節價內徵收,經國務院批准,2011年2月,財政部印發《關於對油(氣)田企業生産自用成品油先徵後返消費稅的通知》,明確自2009年1月1日起,對油(氣)田企業在開採原油過程中耗用的內購成品油,給予消費稅返還。
“政府對央企沒有額外補貼,是根據企業特點、項目,採取退稅補貼政策。是一種稅收調控,不是單對某一個企業進行補貼。”李錦説。
對外經貿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李長安進一步説明,給央企補貼有各種各樣的目的,包括扶持它的技術發展、技術創新,還有一些是因為企業的某項業務,比如給中石化的煉油環節的虧損補貼,是持續了很多年的做法。
李長安認為,中石油之所以受到詬病,主要還是因為其是壟斷企業,油價調整跟不上市場變化,好像壟斷了價格就會有巨大的壟斷利潤。“實際上不一定,有很多企業虧損就是因為價格缺乏彈性。包括電力、天然氣、水行業等,包括公共交通部門”,其虧損往往有政府限價的原因。
“還是要按照國有企業分類改革要求,對國有企業區別對待。對帶有公益性質的國有企業,補貼肯定會有,但要走向規範化、透明化以及公正公平,讓老百姓明白為什麼要對它進行補貼,為什麼要提高它的上繳利潤等。”李長安認為。
央企如何分享更多紅利
除了質疑央企獲得補貼過多,公眾更期待央企能上繳更多紅利回饋社會。
今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對外公佈《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要求國企紅利上繳比例到2020年提高到30%。
所謂紅利就是指國有資本收益。對於國企紅利上繳比例的提高,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劉尚希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國有資本的性質是全民所有,其産生的收益應該全民共用,但目前國企紅利上繳比例偏低,應該逐步提高。
按照目前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包括中石油在內的央企在依法計提法定公積金後,依據相關規定按凈利潤的20%上交國有資本經營收益。“過去是15%,現在提高了5個百分點。”李錦説。
2014年5月,財政部曾發佈通知,決定從2014年起適當提高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需繳納紅利的國有獨資企業,應交利潤收取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
調整後,第一類企業紅利上繳比例為25%,這一類只有中國煙草總公司一家;第二類企業上繳比例為20%,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移動等14家;第三類企業為15%,包括一汽、寶鋼、中糧等70家;第四類企業為10%,包括中國郵政、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等;第五類企業免交當年應交利潤,目前僅涉及中儲糧和中儲棉兩家企業。
而這樣的安排也與國企經營狀況有關。
“2005年以前,國有企業經營困難,政府沒有要求它們上繳收益。2005年以後,國企日子好過了,開始上繳收益。按要求,2020年,國有資本收益上繳比例要提高到30%。”李錦説,央企上繳的紅利不是直接分給每一個人,而是用於資助政府的社保和養老開支,用於與老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
劉尚希説,提高國企紅利上繳比例還有利於形成倒逼機制,倒逼國企優化營利模式,提升營利能力,增強競爭力尤其是研發創新能力,從而加快國企改革和發展步伐。
李錦告訴記者,國有工業企業稅負是其他企業的2.6倍。因為民企多集中在服務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比較多,資源型的央企稅負最重。
以中石油為例,數據顯示,2012~2014年,中石油境內上繳稅費分別為4334.6億元、4157.3億元和4277.5億元,均超過當年央企上繳合計的1/5(1.8萬億元、2萬億元和2.1萬億元),佔全國財政收入(11.7萬億元、12.9萬億元和14萬億元)的比例分別為3.7%、3.2%和3.1%。
在李長安看來,央企上繳的稅費與獲得補貼是兩回事。實際上,其上繳的稅費比得到的補貼數量多得多。“央企上繳紅利是有很多依據的。一方面,從性質來看,它屬於全民所有,採取上繳利潤的方法可以體現公有性質;另一方面,是作為央企這樣的國有企業,能夠得到資金獲取、土地出讓等等政策方面的優惠。很多央企是壟斷企業,提高他們返還的利潤率,也是為了讓它更好地回報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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