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木材監管模式 應對國門生物安全
- 發佈時間:2015-12-04 08:3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浙江義烏檢驗檢疫局 金淑萍
近年來,由於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對木材等林産品的需求量日益增加,原木、板材以及木製品的進口量節節攀升,其攜帶蟲害的可能性增大,作為承擔進境木材檢疫把關的職能部門,檢驗檢疫部門必須積極探索高效有力的進口木材檢驗檢疫監管模式,為我國的生物安全把好關。 隨著義烏口岸開放力度加大和地方政府進一步扶持進口市場,義烏轄區進口木材業務快速發展,不僅給地方經濟注入了新活力,也給一線檢驗檢疫工作帶來了巨大的挑戰。檢疫性有害生物種類,在原先的中對長小蠹、赤材小蠹、橡膠材小蠹的基礎上新增了興慈長小蠹、紅角雙棘長蠹、栗粒材小蠹、雙鉤異翅長蠹、粗雙棘長蠹、傢具窄吉丁、飛機草和蒼耳屬等十余種,一旦這些檢疫性有害生物傳入我國,將嚴重破壞我國的林業資源。因此,進境木材檢疫是森林病蟲害防治的第一線,它可以把危險性林木病蟲截在國門之外,是一項防患于未然的重要工作。 目前,我國口岸進境植物檢疫體系主要按下列程式來建立:依據 WTO制定的《實施動植物衛生檢疫措施的協議》(SPS協議)進行有關風險評估-制定檢疫性有害生物和禁止進境物名錄-設定疫區-與有關貿易國談判簽訂植物檢疫議定書-開展預檢工作-檢疫審批制度-輸出國官方證書互認-口岸現場查驗-口岸檢疫處理-放行-後續監管。浙江義烏檢驗檢疫局進境原木的檢驗檢疫工作則主要涉及輸出國官方證書審核、現場查驗、檢疫處理、放行4個環節,其中現場查驗和檢疫處理為兩個關鍵環節,直接關係到檢驗檢疫程式的有效性。但由於進境木材的檢疫風險主要在於有生命活性的有害生物,查驗過程中的有害生物漏檢,除害處理的不徹底等均有可能産導致進境木材檢疫工作達不到預期效果。 針對進境木材檢疫風險和檢驗檢疫監管過程中發現的各種問題,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工作。 一是建立風險分析體系。根據對木材輸出國家或地區疫情資訊的收集整理,及以往有害生物截獲數據的分析,掌握有害生物種類、不同季節有害生物發生情況及不同木材傳帶有害生物風險情況,對主要輸出國家的木材可能攜帶的有害生物進行風險分析,根據風險評估的結果,分類制定進境檢疫要求,提高檢疫工作的針對性。二是鞏固證書格式和內容的確認工作。按照2001年第2號聯合公告及質檢總局相關規定,嚴格審核進口原木隨附的原産地證書、植物檢疫證書等,保證貨證相符。三是強化現場檢疫和除害處理。屬於法定檢驗的進口木材必須實施批批檢驗,對進境木材尤其是有疑問的木材實施抽批抽樣送檢進行樹種鑒定。四是完善除害處理有效性監管。加強對除害處理單位、除害處理區的經營單位管理,督促其嚴格按照除害處理工作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開展除害處理業務。對存在品質和安全隱患又不能及時整改的除害處理單位要堅決停止其從事除害處理工作的資質。五是開展疫情監測工作。在進境木材查驗區、除害處理區、進境木材儲存倉庫等區域周邊開展疫情監測工作,逐步建立有效的疫情監測監控體系。六是加強部門間合作。進一步推行“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的“三個一”通關模式,全面實施關檢合作,以簡化進境原木通關環節,降低因多次開箱查驗帶來的檢疫風險。同時加強與地方農、林業部門合作,共同進行後續監管。 在進境木材貿易業務增長形勢下,建立疫情監測制度,健全完善過程監管,形成高效、有力的進境木材檢驗檢疫監管體系,一方面可以切實做到依法把關、科學管理,有效降低國門生物安全風險;另一方面可以助力地方進出境貿易經濟穩固發展,避免因外來物種入侵造成的生態系統多樣性破壞和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