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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時1年花1.5萬英鎊 英國農民舉證“我羊是我羊”

  • 發佈時間:2015-12-03 07:48:00  來源:新華網  作者:特稿·新華國際客戶端  責任編輯:羅伯特

  英國農民羅斯·哈欽森為了證明“我羊是我羊”,折騰了一年多,共花費1.5萬英鎊(約合2.3萬美元),總算大功告成。

  英國《每日郵報》11月29日報道,哈欽森住在達勒姆郡埃格爾斯頓,經營貝爾斯農場,去年涉嫌偷羊被捕。但哈欽森堅稱那4隻綿羊原本就屬於他,並非偷竊所得。

  據哈欽森回憶,英國廣播公司(BBC)當時正在埃格爾斯頓拍攝一檔節目,恰好把警方逮捕哈欽森的情景給拍了進去。幾名辦案警察顯然意識到正被拍攝,把主要精力集中于錄影機上,對蒐集證據卻“不怎麼上心”。

  儘管涉案的4隻綿羊身上帶有貝爾斯農場的標記,但耳朵上的標簽卻對不上號,可能被人動過手腳。隨後,哈欽森被告知需要自己想辦法證明“我羊是我羊”。

  折騰一年多後,哈欽森最終利用脫氧核糖核酸(DNA)證據成功證明4隻羊屬於他。達勒姆郡刑事法庭上星期作出裁決,哈欽森所受偷羊指控不成立。

  得知這一“好消息”時,哈欽森無奈地表示:“我為此花掉了1.5萬英鎊,這筆錢再也拿不回來。我浪費了一年多光陰,人生中失去的時間再也不會回來。”

  更糟糕的是,哈欽森去年被警方逮捕的畫面隨著今年BBC電視節目的播出而在英國全國範圍內流傳開來。不少人記不清哈欽森的具體被控罪名,只記住了“那是一個被警察抓走的男子”。

  “很多人拒絕跟我説話,理由為我是偷羊賊,”哈欽森説,“酒吧裏有人告訴我,他們在電視上看見過我被捕。”

  哈欽森的律師西蒙·卡特羅爾説,如果警方及時蒐集DNA證據,就不會出現指控哈欽森偷羊的情形。哈欽森正在考慮通過法律手段,追究警方失職責任。

  另外,哈欽森的父親去年一同被捕,被警察帶走時甚至來不及帶上心臟病藥物。老人向警方解釋,他早已把貝爾斯農場交給兒子經營,這才在被捕5小時後獲釋。(楊舒怡)(特稿·新華國際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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