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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訂購美睫服務致結膜炎

  • 發佈時間:2015-12-01 04:29:40  來源:解放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馬超 茅冠雋)劉小姐通過一款APP預約美睫服務,可事後卻感到眼瞼紅腫疼痛,向這款APP所屬的軟體公司索賠,卻被告知公司有“免責聲明”。近日,徐匯法院認定軟體公司免責聲明無效,需在賠償範圍內承擔30%補充責任。

  劉小姐今年20多歲,喜歡嘗試新事物。去年10月21日,她通過一款APP應用軟體預約美睫服務並支付248元服務費。次日19時20分,美睫師如約來到劉小姐住所,提供1.5小時美睫服務。劉小姐表示雙眼不適,眼瞼疼痛,但美睫師表示“這類情況普遍存在,膠水變幹即可好轉”。然而,劉小姐的眼瞼越來越不舒服,10月24日前往醫院就診,被診斷為化學刺激導致結膜炎、眼組織嚴重充血。之後,劉小姐病情加重,再次到醫院就診時被診斷為雙眼結膜充血、角膜上皮點狀脫落。

  此後,劉小姐多次與美睫師和相關軟體公司溝通,但沒有效果。劉小姐訴至法院,要求該公司和美睫師承擔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7萬餘元。法庭上該軟體公司辯稱,其只提供居間服務,並不提供到府美睫服務,與美睫師不存在雇傭關係。該公司表示,公司有“不對服務提供者通過平臺提供的服務負責,也不為其服務提供任何擔保,如有糾紛由雙方自行處置”的免責聲明。美睫師則拒絕出庭。

  法院認為,美睫師因自己的行為構成侵害確定無疑,軟體公司的“免責聲明”屬於格式條款,因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風險而無效。最終,法院判決美睫師賠償劉小姐各項費用2萬餘元,軟體公司需在賠償款的30%範圍內承擔補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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