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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接詐騙短信萌生財之道 索十官員“封口費”

  • 發佈時間:2015-11-19 18:09: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新鄉11月19日電(劉鵬 李婉翾)因收到一條詐騙騷擾短信,河南新鄉男子劉某某頓時萌生“發財之道”,將短信內容重新編寫後發送于十名官員,向每人索要5萬元所謂“封口費”!最後陰謀雖未得逞,但其仍被依法判處6年刑期。19日,新鄉市紅旗區法院披露了這起荒唐的敲詐勒索案。

  2014年11月4日,新鄉男子劉某某手機上收到了一條中獎詐騙短信。看到資訊後,劉某某突然想到了2014年4月在一次下班回家的路上,曾撿到過一本某行政機關的內部通訊錄,於是便萌生了詐騙錢財的念頭。

  “某某,我這裡有你的資料,要想不被舉報,往卡上打5萬元錢!”劉某某在短信中附上自己的卡號後,將此短信向通訊錄中的十人群發。因發完後擔心不回復,劉某某再次給這些人發送了一條“如果不打錢就給紀檢委打電話”的短信。隨後,被害人之一何某某收到短信後感覺有詐,向公安機關報了警。

  經調查,劉某某使用其手機,分別給被害人何某某、吳某某等十人發送短信,以不向指定賬戶內打錢就把舉報資料交到紀檢委相要挾,意圖向每人勒索五萬元,總計勒索金額為伍拾萬元。據法官介紹,被發短信的十每人平均為領導幹部。

  此案經新鄉市紅旗區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劉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手機發送短信的方式相要挾,強行索要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被告人已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依照《刑法》相關規定,劉某某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二萬元,其犯罪所使用的手機、銀行卡均予以沒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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