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舉辦空氣品質預報工作第三期培訓班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5-11-19 16:30:57 來源:環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壯族、四川、貴州、西藏、雲南省(區)環境保護廳、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
為做好空氣品質預報預警體系建設工作,進一步提高空氣重污染預報預警能力,根據《環境保護部2015年度業務培訓計劃》(環辦函〔2015〕195號),決定舉辦2015年空氣品質預報工作第三期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
2015年12月8-9日(12月7日報到)。
二、培訓地點
長沙環境保護職業技術學院(長沙環境保護職業技術學院培訓大樓)。
三、培訓內容
(一)解讀《全國環境空氣品質預報預警實施方案》;
(二)介紹空氣品質預報預警體系運作的技術要求及路線;
(三)分析典型地級城市空氣品質預報預警系統建設、運作及會商、資訊發佈案例。
四、培訓人員
各有關省(區)所屬地級城市及州盟所在地城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除外)環境保護局技術負責人1名。
五、培訓報名
請各有關單位於2015年12月1日前登錄“全國環境監測培訓學員報名系統”(直接在地址欄輸入cnemcpeixun.cnjournals.net,或訪問中國環境監測總站主頁,在左側資訊欄中點擊相應連結按鈕)進行網路報名。
六、其他事項
(一)請各有關省(區)環境保護廳做好培訓報名工作;
(二)培訓人員免收培訓費(含食宿費),交通費用自理;
(三)本期培訓班不安排接送站。
七、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一)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石傑 (010)84943147
(二)環境保護部監測司 王瓏 (010)66556817
(三)長沙環境保護職業技術學院 瞿覺 (0731)85622760、13873116443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5年11月16日
抄送:中國環境監測總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