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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著力緩解電動汽車“充電難”

  • 發佈時間:2015-11-18 07:34:34  來源:甘肅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新華社北京11月17日電電動汽車“充電難”問題有望緩解。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四部門17日發佈的《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年)》提出,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換電站超過1.2萬座,分散式充電樁超過480萬個,以滿足全國500萬輛電動汽車充電需求。

  充電設施缺口巨大

  大力發展電動汽車,能夠加快燃油替代,減少汽車尾氣排放。《發展指南》測算數據顯示,到2020年全國電動汽車保有量將超過500萬輛,其中電動公交車超過20萬輛,電動計程車超過30萬輛,電動環衛、物流等專用車超過20萬輛,電動公務與私人乘用車超過430萬輛。

  測算顯示,2015年到2020年需要新建公交車充換電站3848座,計程車充換電站2462座,環衛、物流等專用車充電站2438座,公務車與私家車用戶專用充電樁430萬個,城市公共充電站2397座,分散式公共充電樁50萬個,城際快充站842座。

  然而,與電動汽車充電需求相比,充電基礎設施缺口巨大。截至2014年底,全國共建成充換電站780座,交直流充電樁3.1萬個,為超過12萬輛電動汽車提供充換電服務。

  六大因素掣肘充電設施發展

  《發展指南》梳理了充電基礎設施發展面臨的六大難題:

  一是電動汽車産業尚處於發展初期,動力電池及充電等關鍵技術發展日新月異,不同技術方案對應的充電需求存在較大差異,增加了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的難度。

  二是充電基礎設施與電動汽車發展不協調,部分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佈局不合理,以及設施通用性較差等問題,造成充電基礎設施利用率較低。

  三是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難度較大。

  四是充電服務的成熟商業模式尚未形成。

  五是充電基礎設施標準規範體系有待完善,已頒布的部分技術標準未嚴格執行,造成不同品牌的電動汽車與不同廠商的充電基礎設施不相容,充電便利性大大下降。

  六是部分地方政府對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重視程度不夠,缺少配套支援政策,在城市建設及相關規劃中對充電基礎設施考慮不足。

  充電設施建設明確時間表

  完善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是電動汽車普及的重要保障。《發展指南》提出,根據需求預測結果,按照適度超前原則明確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目標。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換電站超過1.2萬座,分散式充電樁超過480萬個。

  《發展指南》明確,優先建設公交、出租及環衛與物流等公共服務領域充電基礎設施,新增超過3850座公交車充換電站、2500座計程車充換電站、2450座環衛物流等專用車充電站。

  同時,在居民區,建成超過280萬個用戶專用充電樁;在公共機構、企事業單位、寫字樓、工業園區等單位內部停車場,建成超過150萬個用戶專用充電樁;在交通樞紐、大型文體設施、城市綠地、大型建築物配建停車場、路邊停車位等城市公共停車場所,建成超過2400座城市公共充電站與50萬個分散式公共充電樁。

  此外,在城際高速公路服務區,2020年之前形成“四縱四橫”(四縱:沈海、京滬、京臺、京港澳,四橫:青銀、連霍、滬蓉、滬昆)城際快充網路,建成超過1000座城市快充站。

  多措並舉推動目標實現

  值得注意的是,《發展指南》明確,要開展已有充電基礎設施改造,加快實現充電標準的統一,實現不同廠商充電設備與不同品牌電動汽車之間的相容互通。同時,要積極引入社會資本,並鼓勵拓展多種商業模式。

  為了推動目標實現,《發展指南》提出,各地要將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的有關內容納入城鄉規劃,完善獨立佔地的充電基礎設施佈局,同時要加大用地支援力度,簡化規劃建設審批,加大物業協調力度。

  在價格政策方面,《發展指南》提出,加大對充電基礎設施補貼力度,加快制定“十三五”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財政獎勵辦法,督促各地儘快制定有關支援政策並向社會公佈,給予市場穩定的政策預期。在産業發展初期給予中央基建投資資金適度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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