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同意上海發電設備成套研究設計院民用核安全設備許可證資訊變更的復函
- 發佈時間:2015-11-13 10:30:34 來源:環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上海發電設備成套研究設計院:
你院《關於申請辦理民用核安全電氣設備設計、製造許可證活動範圍資訊變更的請示》(國核成套産品發〔2015〕4號)收悉。
經審查,同意你院民用核安全設備許可證(國核安證字S(14)04號、國核安證字Z(14)04號)中電氣貫穿件的鑒定壽命由40年(導體長期運作溫度129.7℃)變更為60年(導體長期運作溫度120.7℃)。
特此函覆。
國家核安全局
2015年10月30日
抄送:環境保護部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