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關於同意命名廣東凡口國家礦山公園的批復
- 發佈時間:2015-11-04 18:30:42 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土資函〔2015〕732號
廣東省國土資源廳:
《關於廣東凡口國家礦山公園驗收及揭碑開園有關問題的請示》(粵國土資地環報〔2015〕158號)收悉。部組織專家組對凡口礦山公園建設進行了實地驗收,依據部相關規定及專家組驗收意見,批復如下:
一、同意命名廣東凡口國家礦山公園。
二、廣東凡口國家礦山公園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統一規劃,著力保護,合理開發利用”的原則,按照《廣東凡口國家礦山公園規劃》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做好園區內礦業遺跡、地質遺跡及生態環境的保護和開發利用,開展公眾科普教育,並按照國土資源部相關規定和國家礦山公園建設指南要求,進一步完善公園建設,加強公園管理,為促進資源、環境和經濟的協調發展及生態文明建設做出貢獻。
三、你廳要加強對廣東凡口國家礦山公園建設的指導,監督和檢查礦山公園及其主管部門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範開展各項活動。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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