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新規11月起實施“醫鬧”“網上造謠”等行為將入刑
- 發佈時間:2015-10-31 10:00: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許多與我們生活密切相關的重大法規,將在這個11月開始施行。其中,最引人關注的刑法修正案(九)于11月1日生效,“醫鬧”“網上造謠”“找人替考”等行為將從行政處罰正式入刑。
“刑九”對“網上造謠”等行為説不
11月1日起,老百姓深惡痛絕的造謠傳謠等行為,將面對更強有力的法律制裁。
“刑九”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資訊,故意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九”還規定,對“醫鬧”的首要分子,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此外,在國家統一考試中,組織作弊將面臨最高7年的有期徒刑,而找人替考將處拘役或者管制。
“刑九”還對偽造、買賣駕照,虐待老幼病殘,校車超載等輿論反映強烈的行為作出了入罪規定,“嫖宿幼女罪”這一存在18年的罪名被正式廢除。
37項行政事業性收費被清理
11月1日起,全國37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將被取消和暫停徵收。
根據財政部、發展改革委此前的有關通知,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收費,註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房屋租賃手續費等33項行政事業性收費被取消,動物及動物産品檢疫費等4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暫停徵收。
據悉,此次收費清理涉及15個部門,每年可減輕企業和個人負擔約36億元。通知指出,取消和暫停徵收上述收費後,有關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依法履行管理職能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預算予以統籌安排,保障工作正常開展;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到財政部門辦理財政票據繳銷手續;有關收費的清欠收入,應當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渠道全額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