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變賣查封生豬拒不執行夫婦獲罪
- 發佈時間:2015-10-30 06:34:59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欠債還錢本是天經地義,可蔡某夫婦一商量,竟將自家已被法院查封的42頭生豬全部變賣,結果構成犯罪,雙雙獲刑。近日,江蘇省東臺市人民法院對此案依法作出一審判決。
原來,因經營需要,2013年1月,蔡某夫婦先後三次向劉某借款30萬元。可後來由於生意虧損,不能及時償還,劉某便將蔡某夫婦告上法庭,並申請對其所飼養的42頭生豬進行訴前財産保全。法院依法作出保全裁定,並向夫婦二人送達了相關文書,扣押了全部生豬,責令他們對該扣押生豬進行妥善管理,非經法院許可不得擅自變賣。蔡某夫婦雖然口頭答應,但就在劉某勝訴後不久,夫妻二人便將生豬變賣,還了其他的債務,直接導致劉某的債權無法實現。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蔡某夫婦明知飼養的生豬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而擅自將扣押的生豬變賣,情節嚴重,構成非法處置查封、扣押的財産罪,且係共同犯罪。最終,兩每人平均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卞榮巍周陳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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