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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車業改革真正駛入“深水區”

  • 發佈時間:2015-10-14 05:19:55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交通運輸部日前正式對外發佈《關於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和《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開徵求意見。

  兩份文件公佈後,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10月12日,《經濟日報》記者專訪中國道路運輸協會副會長王麗梅,就兩份文件中公眾關心的話題進行解讀。

  計程車經營權公共屬性明確

  記者:如何評價這兩份徵求意見稿?

  王麗梅:兩份文件的主要精神非常明確,就是推動出租汽車行業轉型升級,以更好適應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需要。出租汽車業在過去的發展中存在痼疾。兩個文件的出發點就在於把傳統問題解決好,同時對新興服務和業態進行規範,使兩者共同促進整個出租汽車行業的轉型升級。

  記者:公眾對這兩份文件中關於網路約車也就是“專車”保持了較高的關注度,這是不是這次政策最大的亮點?

  王麗梅:應該從整個出租汽車業的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兩個文件中,一個是對整個行業進行全面規範的文件,另一個是針對單個重要的新生服務領域進行規範。這兩個文件結合起來是著眼于整個計程車業的轉型升級、提供更好的服務保障。我們預期兩個文件都將發揮重要作用。

  從文件內容看,有很多政策亮點。首先,這是我國第一次在國家層面對出租汽車行業作出全國統一的規範要求。過去對計程車業的規範主要由各地制定,這兩個文件有效解決了國家層面上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問題。其次,文件明確了計程車經營權的公共屬性,明確規定“實行經營權期限制和無償使用”“完善經營權的準入退出機制”等內容。值得一提的是,《關於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明確提出,“在出租汽車經營權有效期限內,需要變更經營主體的,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辦理變更手續,不得炒賣和擅自轉讓”,這一條款的列入,表明這次出租汽車改革真正進入“深水區”,並觸及到行業痼疾。在禁止計程車經營權轉讓這方面,業界已呼籲了多年。這次改革作出明確規定,可以説是充滿了勇氣和智慧。這將有利於以服務品質和品質作為線路經營權配置的基本原則推廣。

  有序進入十分重要

  記者:社會上討論較多的是文件針對網路約車的限制過多,大家擔心會限制整個行業發展,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王麗梅:首先需要明確我國對出租汽車業的整體定位。文件提出,出租汽車是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補充,為社會公眾提供個性化運輸服務。從這個定位我們能夠看到,就我國城市客運體系而言,出租汽車業並不是重點發展的領域,公共交通才是我國重點發展的領域。這個定位是首先需要明確的。

  出租汽車業是個限制領域,是在有特殊需求的情況下使用的。計程車對社會資源的佔有與公共交通相比,是相對奢侈的服務。這就要求大城市不斷加大公交優先的力度。當然,對出租汽車業的政策也不是一棍子打死,而應該是開放性的政策,推崇有序進入。

  需要看到,專車並不是越多越好。因為拿著私家車從事營業性運輸,與城市交通流控制的大原則是相違背的。因此,有序地進入計程車市場,控制總量,保障基本運轉,對於特大城市十分重要。

  記者:請具體談談什麼是“有序進入”?

  王麗梅:就是根據出租汽車業的技術經濟特徵,進行程式規範的控制。目前主要從3個方面著手。第一,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從事盈利性道路運輸的必須是企業。出現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財産損失,企業來承擔相應責任;第二,道路運輸的生産工具必須是運輸車輛。這個“運輸車輛”和私人領域的“車輛”不是相同的概念。出租汽車為第三方服務叫做營業性道路運輸。作為第三方服務提供商,為他人提供服務的時候,對於生産工具有更高標準的要求,這是全世界各國普遍採用的規則,車輛的安全性是第一位的。包括車輛的審驗和保險保障,這都是關於營業性車輛方面的要求;第三,對從業者有明確要求。運輸行業壓力最大的是司機,這個崗位擔負著乘客的生命財産安全,因此在道路運輸行業對駕駛員有嚴格的從業資格要求。

  基本服務規範需建立

  記者:目前爭論最多的恰恰就是“有序進入”這方面,對這種“限制”抱有抵觸情緒,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王麗梅:從車輛、企業和個人3個方面進行監管和控制,在世界各國都有類似要求。實際上,這3個要素是國家層面提出的基本要求,各城市可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更具體的措施。但是根本性的原則必須明確,比如禁止沒有運營資格的私家車參與營業性運輸。

  我認為,對出租汽車行業應該作出基本規範,也就是必須遵守必要條件。出租汽車行業是高危行業,有些專車司機白天上一天班,比較勞累,下班後又直接從事營業性運輸,這極易發生疲勞駕駛,對乘客的安全不負責,對自己的安全也不負責。因此,只要存在營業性,就相當於提供第三方服務,就需要政府建立基本的服務規範,這是理性社會的選擇。

  不少人認為專車服務態度好,傳統計程車服務態度不好,我覺得這是社會觀念轉變問題。在改革開放的過程中,計程車曾有一段時間是作為城市公共交通的替代品出現的,那個時候我國許多城市交通體系不健全,大家把對計程車的依賴當做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但這並不是城市交通系統的一種健康形態,隨著城市的發展需要發生相應的變化。比如在歐洲國家,人們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會使用計程車。我們希望全社會都來改變觀念,樹立出行優先採用公共交通的理念。

  政策法規要適應人類活動的變化,但不能盲目,而要理性。我國人口眾多,解決城市交通的理性選擇就是大力發展公共交通,不面對這個基本事實來解決問題,問題就會越解決越多。哪怕是舊的問題解決了,新的問題也會隨之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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