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觀點:重視農村教育的三重面向
- 發佈時間:2015-10-08 16:15:00 來源:中國農業資訊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教育事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進入21世紀後,隨著中央財政向農村傾斜性供給力度和密度的大大增強,城鄉教育發展在師資、投入、資訊化等方面的差距也有所縮小,但更多的事例表明農村教育發展仍面臨著系統性困境。針對當前農村教育發展的窘境,多數人認為,一方面城鄉社會二元管理體制是主因,因此問題的解決在於此種體制的破解;另一方面農村教育在簡單複製城市教育,缺乏自身特色,因此農村教育要傳承傳統文化,要增強鄉土氣息。此二種觀點均把城鄉教育放在對立面而非城鄉社會整體發展的邏輯框架下,這必然會導致重大教育政策對弱勢一方以及某一突出問題的關注,而忽略對城鄉教育發展的系統性觀照,以致農村教育在城市教育快速向前發展過程中迷失方向,陷入“徬徨”。要破解此種困局,我們認為應把農村教育發展置於國家社會統一發展的邏輯框架下加以重視,並一以貫之地分階段、有步驟地加以政策支援。
重視農村教育的進階和融合功能
在傳統農業社會中,城市和農村社會空間居住著具有社會等級有別的社會群體。在城市,居住著社會管理者(由地主轉化來的各級官僚)及為其服務的群體(僕人、軍隊等),被稱為“國人”;在鄉村,居住著生産者(農民)及其管理人(地主),被稱為“野人”。總體上,城鄉關係不僅是社會生産的附屬,也是社會管理的轄屬。社會普遍形成這樣一種趨勢:離農業生産越近的群體,社會等級越低;離權力中心越近的群體,社會等級越高。
因此,在城鄉社會等級空間結構的社會發展框架下,首先,應重視農村教育之於農村學生實現社會進階的功能。遠離農業生産與實現社會進階是我國農民千百年來未曾斷續的追求。受社會資本等諸多因素的限制,教育是其實現社會進階的主要途徑。在這種意義上,教育之於多數農民而言是一種工具性存在。因此,農村教育的首要目標是促進農村學生的社會進階。尤其是在階層流動趨於固化、教育促進社會流動的功能趨於弱化的當下,我們更應站在激發社會發展活力、促進社會階層有序流動的戰略高度,舉各方之力保障農村教育社會功能的達成。其次,應重視農村教育之於城鄉社會融合的功能。考慮到城鄉社會等級差別的既定事實和農村人口向城市流動的社會態勢,我們應通過教育對農村學生傳播現代社會的生活、工作和交往等方面的方式和理念,以便於縮小城鄉社會的心理距離,幫助農村學生未來進入城市後更好地適應城市社會、理解社會發展。再次,應重視農村教育品質的提升。這種品質提升不僅僅是城鄉教育均衡發展的應然追求,更是充分考慮到農村教育和農村社會之於社會階層良性流動過程中的弱勢而給予的大力傾斜性支援,使得農村學生在農村受教後能夠獲得與城市學生同等的社會進階機會。
重視農村教育的秩序維護和積極社會化作用
傳統農村社會是禮制社會,傳統農民的言行往來均自覺地循“禮”而為。然而,近代以來的歷次社會運動不斷衝擊著傳統農村社會的價值觀念和社會結構,使得農民逐漸從傳統的禮制規約、血緣關係和身份等級中脫離出來,轉而依附於國家規定和市場交往。農村個體在國家規定中的地位就成了農民的首要社會標簽,在市場交往中經濟收入決定了其社會地位。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農村社會被裹挾到市場經濟的大潮中,農村與外界日益頻繁的資訊交換和人口外流加劇了傳統農村相互支援和調適的社會結構的瓦解,農民愈發注重個體權利和利益的達成。
因此,在農村社會個體化的社會背景下,首先,應重視農村教育之於農村社會秩序再塑造的重大作用。如上所述,傳統禮制的丟棄、各類精英的外流和個體利益觀念的盛行已使得當下農村社會缺乏共用的價值觀念、社會教化的自覺自為能力和自我社會治理能力。為了農村社會再續安康和長遠發展,應採取“自上而下”的方式來再組織農村社會結構、確立共用的價值觀念並提升自我治理能力。教育正是實現上述目標的最主要、最常規和可操作的方式。我們應高度重視農村教育在解決農村社會既存問題中的作用,通過設計具有針對性的教育內容提高農村民眾對自我問題的認識、喚醒農村民眾的倫理道德觀念、提升農村民眾的自我社會治理能力。其次,應重視農村教育之於農村學生個性塑造和積極社會化的重要作用。在傳統社會,教育的目的在於使學生成為“符合傳統規範的人”、“和大家一樣的人”。在個體化社會,個體必須自主生活和對自己負責,教育應契合個體化需要培養農村學生個性以應對人生挑戰。再次,教育還應強化農村學生的法律、公德和責任意識,使其形成個體的自我約束和社會責任感,促成其積極的社會化。
重視農村教育提升學生能力和生活幸福感的作用
農村教育因“農村”而被廣泛關注,也歷來被社會各界賦予各種不同的價值功能,但是其終究屬於基礎教育範疇,其價值功能的定位首先應是基礎教育的價值功能定位。我們不應在一個國家社會框架下,人為地營造城鄉兩種發展形態和取向迥異的教育價值功能地位,這顯然是對本已處於社會弱勢的農村學生的不負責任。日本教育學者藤田英典指出,教育左右著每一個人的生活和人生,與個人或團體的認同感有關,是一個與包括經濟在內的文化社會的維持、發展、重組、再生産有關的事業。可以斷言,教育是一隻影響人與社會發展的“無處不在但顯而又隱的手”,關乎個人命運和社會發展走向。茲事體大,確不可以文化柔情抑或田園臆想而忽略作為基礎教育的農村教育的功能與旨歸。尤其在一個強調個人自身能力發展、社會協同合作且個人不斷覺醒的時代裏,基礎教育更應基於個人與社會的發展需要和共同福祉而展開。
因此,在基礎教育的功能與旨歸的教育框架下,首先應重視農村教育在提升農村學生掌握髮展自身能力過程中的作用。發展自身能力具體包括知識學習和運用能力、生存生活能力、人際交往能力、社會理解能力、情感表達和心理調適能力、問題分析和判斷能力等。上述所提及的能力是單個人在當代社會情境中成人成才的前提和基礎。農村學生未來升學和步入社會都將會面對相對陌生的社會環境並遇到各類錯綜複雜的問題,通過教育幫助學生習得這些能力,促進農村學生更好地發展自己、融入社會和作出貢獻是農村教育之責任所在。其次應重視農村教育在提升農村學生生活幸福感過程中的作用。生活的幸福感來自於人對已知世界的了解、認同和對未知世界的確定性追求。對於農村學生而言,已知世界是指已經了解的個體自身和農村社會,未知世界是指還未了解的個體自身和城市社會。教育正是幫助農村學生溝通已知和未知世界的橋梁,由此促成農村學生生活幸福感的達成。若僅讓農村學生了解其中一者,必然會使其未來生活處於“懸浮”和“無根”狀態。因此,我們應重視通過教育幫助農村學生了解自身及其所處的城鄉社會,幫助農村學生從中獲得生活信念和價值追求。
(作者: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東北師範大學農村教育研究所 周兆海 本文係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資助項目“從身份到職業:農村教師社會地位變遷路徑的研究”(14ZZ1201)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