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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海關發佈“通關指南”

  • 發佈時間:2015-09-30 07:29:30  來源:河南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趙振傑)“十一”黃金周臨近,9月29日,鄭州海關發佈境外購物“通關指南”: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行李物品以及稅款超出50元人民幣起徵點的各類物品,要依法納稅;超出合理、自用數量的物品,要按照貨物依法辦理通關手續。

  鄭州海關工作人員説,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價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物品限自用、合理數量;攜帶價值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徵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徵稅。

  同時,海關特別提醒,煙草製品、酒精製品以及手機、ipad等國家規定應當徵稅的20種商品另按有關規定辦理。如果旅客出境時攜帶有電腦、錄影機等物品,應主動申報,這樣入境時憑藉出境時填寫的申報單可免於徵稅。③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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