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因地制宜”
- 發佈時間:2015-09-17 07:2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閆立良
針對市場對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不同理解,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在回復《證券日報》記者時指出,央行將堅定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並要求“人民銀行、銀監會各級派出機構要按照因地施策,分類指導的原則,在國家統一信貸政策基礎上,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合理確定轄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準。
上述負責人介紹説,2015年3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銀監會聯合發文,調整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提出“對擁有一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40%,具體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準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借款人的信用狀況和還款能力等合理確定”。同時,要求“人民銀行、銀監會各級派出機構要按照因地施策,分類指導的原則,做好與地方政府的溝通工作,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情況的監督;在國家統一信貸政策基礎上,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合理確定轄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準。”
據央行介紹,目前,多數省份統一將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從60%下調為40%;江蘇、安徽、江西、四川等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將省會城市的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定為45%,福建省將廈門市的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定為50%,實現了省內住房信貸政策的差異化;由於市場需求旺盛、房價存在上漲壓力,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一線城市的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並未一降到底,北京、上海定為50%,廣州和深圳暫未調整。
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我國不同地區、不同城市的情況各異,各地房地産市場週期也不一致,區域分化日益加劇,將成為未來一段時期房地産市場發展的常態,這需要按照“堅持分類指導,因地施策”的原則,對不同城市情況分類調控。
“目前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已經在差異化方面做出了明確規定。”上述負責人表示,例如,2015年8月31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在對擁有一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時,提出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可結合實際,自主決定申請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