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憲法草案遭否 選舉或將至少延至後年
- 發佈時間:2015-09-07 08:01: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泰國國家改革委員會6日就新憲法草案進行表決。由於委員會247名委員中僅105人投下贊成票,未能獲得所需的至少124票贊成,新憲法草案就此“流産”。
國家改革委員會主席貼猜當天在計票結束後宣佈:“贊成者沒有超過委員會成員的半數,意味著新憲法草案在這次會議中遭否決。”
由於新憲法草案未獲通過,總理巴育領導的政府預計將於今年10月成立新的憲法起草委員會,在明年3月完成新憲法草案起草。分析人士説,新憲法草案“推倒重來”意味著就憲法舉行的全民公決將推遲至明年7月,而選舉恐怕至少將延至2017年。
泰國軍方推翻英拉·西那瓦政府後,西方國家一直要求泰國儘快舉行選舉。而巴育政府提出的方案是分“三步走”,即建立過渡政府、制定新憲法、舉行選舉。如果新憲法草案6日獲得通過,泰國則有望于明年8月舉行選舉。
分析人士猜測,新憲法草案設立的有關“國家戰略改革和和解委員會”權力和職能的條款可能是其未獲通過的重要原因之一。這項條款規定,新憲法施行後將設立5年過渡期,這期間一旦“出現動亂或政治僵局”,這一委員會將有權隨時接替民選政府。
代表他信集團的為泰黨先前直指新憲法草案“獨裁”,稱其一旦通過將“摧毀泰國民主,把國家推向更嚴重的政治分化”。
曾在他信和英拉政府擔任要職的差徒龍·猜森説,雖然新憲法草案遭否導致選舉延後,但總比在這樣的憲法框架下舉行一場“毫無意義的選舉”要好。
也有分析人士認為,對巴育政府而言,新憲法草案未獲通過實際上延長了其執政時間,為泰國政局走向增添了更多變數。(閆潔)(特稿·新華國際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