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文促進大數據發展 政府數據開放共用成亮點
- 發佈時間:2015-09-07 07:24:00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日前,國務院印發《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從國家戰略層面部署促進大數據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綱要》提出三大任務:加快政府數據的開放共用,推動資源整合,提升治理能力;推動産業創新發展,培育新興業態,助力經濟轉型;強化安全保障,提高管理水準,促進健康發展。其中,開放政府數據和推動産業創新尤為引人注目。
《綱要》部署了三方面主要任務,其中政府數據的開放共用被排在首位。
《綱要》提出,要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大力推動政府資訊系統和公共數據互聯開放共用,加快政府資訊平臺整合,消除資訊孤島,推進數據資源向社會開放,增強政府公信力,引導社會發展,服務公眾和企業。
《綱要》強調要大力推動政府部門數據共用,穩步推動公共數據資源開放,統籌規劃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支援宏觀調控科學化,推動政府治理精準化,推進商事服務便捷化,促進安全保障高效化,加快民生服務普惠化。
對此,中國資訊通信研究院技術與標準研究所副所長何寶宏認為,由於政府所掌握和調用的數據比其他單一行業多,因此推進政府數據的開放共用能夠對全社會形成示範效應,帶動更多行業、企業開放數據、利用數據、共用數據。
何寶宏表示,數據是資訊的原始和底層形態,因此政府數據的開放共用能夠更深入地促進政府資訊的公開,“相當於是政府資訊開放的升級”。
阿里巴巴研究院高級專家孟曄博士指出政府數據共用和開放的差異:“政府數據的共用指的是各級政府和不同政府部門之間的資訊共用,而政府數據開放指的是將公共服務領域的數據面向社會開放利用。”
DCCI網際網路研究院院長劉興亮表示,政府數據的內部共用能夠解決政府部門之間資訊溝通不暢等問題,避免普通民眾在辦事時出現需要證明“你媽是你媽”的怪現象。而要實現政府數據的共用,首先需要解決的便是政府內部的“資訊孤島”問題。
《綱要》提出,促進大數據發展應以企業為主體,深化大數據在各行業的創新應用。
劉興亮認為,《綱要》強調企業在大數據發展中的主體地位,一方面是因為大數據的相關技術大多掌握在企業手中,而且企業掌握著更龐大的數據庫;另一方面是因為促進大數據發展能夠推動産業和企業的創新發展,提供更客觀而科學的決策參考。
何寶宏認為,《綱要》首先提出共用和開放政府數據,這有利於政府與其他行業實現數據交叉、連結和共用,從而給其他産業帶來新的價值增長點。
孟曄認為,大數據的發展更重要的價值在於將數據資源向中小型企業開放。“如果能讓中小企業和大企業站在同一個起跑線上,就能夠更大地發揮它們的創新能力,以後也將會形成‘大數據平臺+中小企業/個人’的創新模式。”
但他也提醒,大數據最大的效力體現在各行各業的交叉、融合中,並且需要相互共用和開放。“不光是政府數據的共用和開放,企業和企業之間,行業和行業之間的數據也需要共用和開放”。
值得注意的是,《綱要》提出要強化安全保障,提高管理水準,促進健康發展,健全大數據安全保障體系,強化安全支撐。《綱要》還明確了大數據發展的政策機制:建立國家大數據發展和應用統籌協調機制;加快法規制度建設,積極研究數據開放、保護等方面制度;建立標準規範體系,積極參與相關國際標準制定工作。
孟曄認為,大數據的利用首先需要保護個人隱私和企業機密,否則會帶來很多法律問題。“只有知道大數據該怎麼用以後,才能用好大數據這個工具”。
如何在大數據發展中保護個人隱私?如何界定數據公開和共用的邊界?孟曄認為這需要建立一系列完善的制度來保障,尤其需要配套相應的管理機制和法規建設,並儘量統一數據開放的技術標準。
但何寶宏也表示,大數據的開放應該是循序漸進的過程,應該“邊走邊試”。他建議可以先從公共服務領域著手,公開非核心、不敏感的數據,並且首先面向特定對象開放大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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