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經營比短期盈利重要
- 發佈時間:2015-08-31 02:32:01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樂明凱
逐一審視近兩個月來在新三板掛牌的種企,不難發現,各企業都有自主創新的優勢産品,如“中香農科”的香稻、糯稻,“鮮美種苗”的甜玉米,“紅楓種苗”的生態園林等。同時,有些新三板掛牌種企尚未取得自主的品種權、報告期內的凈利潤虧損,但是能滿足“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合法規範經營”等要求的企業,也同樣可以得到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可見,在新三板,規範運營要比短期盈利來的更重要。
對比新三板和主機板市場的掛牌條件來看,新三板對申請掛牌企業並沒有財務和規模上的基本要求,但卻要求主辦券商持續對企業進行監督,促進掛牌企業不斷提高公司治理水準和規範化運作。換句話説,企業賺多賺少,並不是能否在新三板掛牌的重要條件,而規範化運作管理則是必不可少的要素。
具體到種業,從種子的産品性質上看,它既是一種商品,也可在一定程度上被視為社會公共産品。産品用戶主要是農民,受益者則是社會公共大眾,主要農作物的種子更是直接關係國家糧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基礎,政府部門對種企進行規範管理是題中之義,社會大眾擁有種企資訊的知情權也屬理所當然。
當前,隨著新三板的蓬勃發展,更多有特色的中小型種企也能有機會進入資本市場,提高企業價值,提升企業形象,融資也更加便利。但種企首先要做到的還應是規範經營,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如實披露相關資訊,誠信納稅,承擔應有的社會責任,把企業做實。
然而現實中,我國相當數量中小型種子企業採取的是家族式經營管理方式,即使形成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等現代企業結構,也難以形成有效的監督機制。在一個“家長式”老闆一個人説了算的企業,自然難以指望財務的規範化。
種企在市場掛牌或上市後,券商、會計師和律師的盡職調查、審計和評估,以及市場監管機構、投資者等更多的外界力量就會迫使企業按照現代企業制度進行規範經營。從這個角度上看,新三板申請掛牌的過程,也是中小型種企完善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一條捷徑。一家企業也只有在形成規範經營後,才能確保可持續盈利發展,才是市場上真正值得投資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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