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五方面確保養老金安全 市場監管將成常態
- 發佈時間:2015-08-28 13:31: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8月28日電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遊鈞今日談及如何保證養老基金投資安全時表示,將從五方面著手,有信心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實現養老基金保值增值。基金開展市場化運營,政府責任不是減輕,而是加重,市場監管將成為常態化工作。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日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遊鈞和財政部副部長余蔚平介紹基本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有關政策措施,並答記者問。
國務院最近公佈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對於如何保證養老基金本金安全,如何應對風險,遊鈞表示,養老基金是老百姓的養命錢,涉及到億萬百姓的切身利益。《投資辦法》共十一章72條,整個貫穿《辦法》核心的主線就是基金安全,必須在保證基金安全的基礎上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所以把安全放在首位是必須始終把握的根本點。
遊鈞指出,《辦法》確定了多元化的投資原則,明確基金投資産品有20多種,也就是不能把“雞蛋都放在一個籃子”裏面。這些産品按照風險高低,可分為安全資産和風險資産。安全資産如銀行存款、債券等固定收益類産品,它們的收益是穩定的,也比較安全,可能收益率稍微偏低。另外一類是股票、證券投資基金等權益類的産品,它們有一定的風險,但是收益又較高。同時還有一些優惠政策,投資國家重大工程、重大項目、國企改制上市等,都是給予基金的優惠政策。從這個方面來講,只要把風險資産的比重控制好,也就是按《辦法》規定保證權益類資産比重不超過30%,是能夠有效分散風險、保持基金長期穩定收益的。
第二,判斷基金是否安全,應該看它的長期性、整體性,不能因為出現短期的、暫時的一些波動,就懷疑它的安全性。《辦法》規定的這些産品,市場價格是波動的,養老基金凈值自然也會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看基金是否安全,不能看一時,要看整個合約期的情況,要看合約到期後基金整體收益是不是正收益。如果要保證每時每刻的收益都是正的,這樣反而影響基金長期穩定的收益。所以判斷基金的安全,要從基金的長期性、穩定性和整體性來判斷。
第三,《辦法》確定要建立風險準備金,其中受託機構按年度凈收益的1%來提取風險準備金,投資管理機構按管理費的20%來提取風險準備金,這兩項資金專門用於彌補可能會出現的一些投資虧損。如果受託機構和投資管理機構違規造成基金損失的,還要追究法律責任並賠償損失。
第四,要選擇優秀的人才、選擇優質的機構來進行受託、託管和投資,當前是委託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來作為受託機構,對託管機構和投資管理機構也有明確要求,需要具有全國社保基金和企業年金的投資管理經驗,或者具有良好的管理業績和社會信譽。從近幾年看,全國社保基金的年均收益達到8.36%,企業年金的年均收益達到7.87%,養老基金也是交給這些機構來運營,有理由相信同樣會獲取良好收益、保障基金安全。
第五,也要加強監管。基金開展市場化運營,政府的責任不是減輕了,而是加重了,市場監管將成為常態化工作。我們在制度層面上,要對委託、受託、投資、經辦、監督各個環節明確相應規定,規範各個部門和機構的行為。在組織層面上,人社部、財政部對整個基金的運營要進行全方位和全面的監督,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各司其則,形成協同監管的機制。在工作層面上,受託機構、託管機構和投資機構都要建立嚴格的內控制度,防範道德風險和市場風險,並且要建立定期的報告制度和資訊披露制度,使基金在陽光下運作,讓公眾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我想,從這幾個方面著手,是能夠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實現基金保值增值的,我們有這樣的信心。”遊鈞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