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縣量化標準落實“先保後徵”
- 發佈時間:2015-08-28 09:29:28 來源:南昌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宋懿 劉旭輝 記者 葉琴琴)為進一步強化被徵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資金保障,近日,南昌縣出臺了《關於南昌縣被徵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的補償完善意見》,進一步完善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政府補貼資金預存制度,切實做到“先保後徵”。
《意見》規定,用地批准前,申請用地單位應預先將政府一次性繳費補貼資金按9000元/畝標準,存入南昌縣人社局在國有或國有控股商業銀行開設的代管資金賬戶,並且繳費標準根據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變動情況適時調整;批次建設用地和以出讓方式供地的單獨選址建設項目用地,由南昌縣財政局負責預存。用地經依法批准後,南昌縣人社局根據南昌縣國土資源局的告知函,對被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資金據實測算,多退少補,並劃入社保基金財政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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