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信用等級有異議可申請復評
- 發佈時間:2015-08-26 09:29:25 來源:廈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通訊員 施恭林 記者 陳泥)對納稅信用評價結果有異議的湖裏區企業,今後只要在湖裏國稅或湖裏地稅的辦稅服務廳遞交申請表,就有機會重新評價了。記者昨日從國稅部門獲悉,湖裏國稅今年推出了“納稅信用評價/補復評結果郵寄送達服務”,納稅人在辦稅大廳提交申請後,就可以享受足不出戶補復評結果送到府。
“在幾種情形下,納稅人是無法參加信用評定的。”國稅人員表示,比如因涉嫌稅收違法被立案查處尚未結案的;被審計、財政部門依法查出稅收違法行為,稅務機關正在依法處理,尚未辦結的;已申請稅務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尚未結案的。但在情況解除後還是可以申請補評的。
此外,對納稅信用評價結果有異議的納稅人,可以提出復評申請。與補評不同的是,納稅人可在納稅信用等級公佈後任意時間申請;而復評則只能在結果公佈當年內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