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機車駕考收費要求公佈
- 發佈時間:2015-08-21 06:40:07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北京8月20日訊 記者崔文苑報道: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今天對外公佈了審核後的國家鐵路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收費要求,明確國家鐵路局應嚴格照此執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並自覺接受財政、價格、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關於鐵路機車車輛駕駛資格考試費,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國家鐵路局在組織鐵路機車車輛(含機車和自輪運轉車輛)駕駛資格考試時,向報名參加考試的考生收取考試費。《通知》顯示,上述收費項目的具體收費標準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另行制定。另外,國家鐵路局收取鐵路機車車輛駕駛資格考試費應使用財政部統一印製的票據。
《通知》要求,鐵路機車車輛駕駛資格考試費應全額上繳中央國庫,納入中央財政預算管理,具體收繳辦法按照《關於國家鐵路局安全罰沒收入收繳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有關規定執行。國家鐵路局組織實施鐵路機車車輛駕駛資格考試考務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統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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