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東鎮:“四不”機制促“村官”廉潔自律
- 發佈時間:2015-08-21 03:32:14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殷星孫兆向周應葉
今年以來,江蘇省沭陽縣湖東鎮紀委在創建“廉潔示範村”活動中,把加強對“村官”的監督放在突出的位置,通過構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易腐、不敢腐”的“四不”機制,促使“村官”約束行為、檢點自己、廉潔自律。
抓教育預防,構建“不想腐”的自律機制。湖東鎮紀委建立健全農村黨員幹部拒腐防變、廉潔教育制度,以村“兩委”幹部為重點,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黨的宗旨教育、科學發展觀教育、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政策法規和黨紀條規教育、廉潔履職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等活動。同時,緊密結合廉潔文化“六進”活動,在各村主幹道、交通要道口、人流集中區、黨群服務中心等醒目地方,採取散發畫冊、懸挂橫幅、安裝燈箱、樹立公益廣告牌等形式,宣傳黨紀政策法規、廉潔典型人物和身邊違紀案例等,在全鎮各村大力營造廉潔氛圍。
抓制度保障,構建“不能腐”的防範機制。湖東鎮紀委先後建立、制定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集體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制度、村“兩委”幹部參加組織活動紀律制度、公務活動接待規定等8項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錢,不斷規範、強化村幹部的履職行為,讓村級組織的權力在陽光下運作。
抓民主監督,構建“不易腐”的約束機制。湖東鎮紀委充分發揮多渠道監督作用,加強對村幹部履職行為的全方位監督。在各村成立村務監督委員會,提醒村“兩委”主要領導對村級重大事項實行“議事決策制”,並對運作中出現的問題提出建設性意見,督促村幹部整改、完善;實行抽查制,由鎮紀委組織有關工作人員不定期對各村議事制度、村級事務民主決策制度、村務公開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村級工程招投標制度等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糾正,並追究有關村幹部責任;推行廉潔承諾制,鎮紀委與各村全體村幹部簽訂《任內廉潔承諾書》,並在黨員和群眾代表大會上作出廉潔履職承諾,自覺接受組織和黨員群眾的監督。
抓檢查考核,構建“不敢腐”的懲治機制。湖東鎮紀委結合“廉潔示範村”的創建工作,專門成立了由鎮組織、財政、農經等部門人員組成的檢查考核小組,年底對全鎮12個村落實各項制度的情況進行仔細認真檢查考核。經考核評定為合格的,授予“廉潔示範村”牌匾,並給予表彰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在全鎮通報,並取消該村當年的一切評先評優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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