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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很美,跳下去是坑

  • 發佈時間:2015-08-18 02:32:48  來源:長沙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長沙晚報訊(記者 李素平 實習生 湛傑)註冊一個P2P平臺會員,對比投資標的收益和評價,因充值獎勵、投標獎勵砰然心動,卻不知道掉入了他人精心設計的集資大坑……在P2P行業雷爆不斷的當下,這樣的血本無歸遭遇並非個案。8月14日,浙江省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4日宣判一起特大P2P集資詐騙案,因向全國多個省份1586名不特定對象集資共計10.3億余元人民幣,案發後,尚有1136名被集資人共計3.56億余元本金(扣除先期已支付回報)未歸還,實際騙取投資人1.75億余元……被告周輝犯集資詐騙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50萬元。

  周輝緣何能騙到如此多的投資人?據披露,他上線運營了名為“中寶投資”的P2P平臺, 借款人交會費審核後可發標,投資人交會費後也可參與投標,其投資資金通過銀行匯款或支付寶、財付通等第三方支付平臺直接將投資款匯至周輝先後公佈在網站上的8個其個人銀行帳戶或第三方支付平臺賬戶內。2011年5月至2013年12月間,周輝陸續虛構了34個借款人(發標人),並大量發佈增值標、抵押標、石頭標(寶石標),以支付投資人20%左右的年化收益率及另根據投資標的類型和金額給投資的會員支付額外獎勵等為誘餌,向投資人大肆非法集資。所集資金全部由周輝一人掌控和支配,所有款項均未納入公司進行財務核算。

  值得一提的是,在眾多已立案及判決的P2P非法集資詐騙案件中,類似的“虛假標”、“高回報”、“充值獎勵”等字眼對P2P投資人群來説並不陌生,並且資金鏈斷裂前的承諾回報也有部分履約,但該起特大非法集資案件仍給投資人敲響了警鐘。業內人士、浙江省網際網路金融協會人士直言,中寶是較早的P2P網路借貸平臺,當時監管缺失,不少平臺都存在類似自融問題。對此,長沙市打非辦也提醒投資者,P2P網貸尚處在監管探索階段,相比銀行理財收益和風險都更高,投資者篩選投資平臺和投資標的需格外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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