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放寬父母為子女投保門檻
- 發佈時間:2015-08-05 15:32:49 來源:山東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商報消息(記者馮云云)隨著人們保險意識的增強,很多父母都想為未成年的孩子投保,但此前家長們在投保時經常會遇到為孩子購買人身保險時給付保險金不得超過10萬元的規定。今後,這一門檻將取消。
記者了解到,保監會近日起草了《關於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人身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並於8月3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據了解,2010年版的《關於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人身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規定,“對於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在被保險人成年之前,各保險合同約定的被保險人死亡給付的保險金額總和、被保險人死亡時各保險公司實際給付的保險金總和均不得超過人民幣10萬元。”
新公佈的《徵求意見稿》,則改變了這種一刀切的模式,將未成年被保險人劃分為不滿10周歲、已滿10周歲未滿18周歲兩類,還提高了保險金額綜合上限,由10萬元分別上調至20萬元、50萬元,對此,業內人士表示,保監會此舉是為了適應保險市場發展的需要,放寬了保險資金總和限額。
據悉,該通知將從2016年1月1日開始執行,按照《徵求意見稿》,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人身保險,被保險人不滿10周歲的,不得超過人民幣20萬元;被保險人已滿10周歲但未滿18周歲的,不得超過人民幣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