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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將全面推行大病保險 支付比例達50%以上

  • 發佈時間:2015-08-05 08:57:37  來源:國際線上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中國將在今年全面推行大病保險 有望緩解“因病致貧”現象

  國際線上報道(記者 徐婷):中國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提出在2015年年底前,大病保險覆蓋所有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群,大病保險支付比例達到50%以上;到2017年,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大病保險制度,有效防止發生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業內人士認為,此舉將有效緩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

  《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於如何完善大病保險籌資機制、提高大病保險保障水準,加強醫療保障各項制度的銜接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對於各界非常關心的大病保險“錢從哪來”的問題,國務院醫改辦副司長姚建紅介紹説,大病保險資金將從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基金中劃出一部分,不需要參保人群額外繳納,“從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基金中劃出一定比例或額度作為大病保險資金。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基金主要包括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基金。大病保險原則上實行市(地)級統籌,鼓勵省級統籌或全省(區、市)統一政策,統一組織實施。”

  對於什麼是“大病”,《意見》做出了明確界定,要求以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為標準,改變了此前以病種為界定標準的做法。業內人士分析認為,這對防止發生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根據《意見》,大病保險主要在參保人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對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按規定支付後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確保2015年大病保險支付比例達到50%以上,並隨著大病保險籌資能力、管理水準不斷提高,進一步提高支付比例。為了進一步減輕個人醫療費用負擔,還將強化基本醫保、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間的互補聯動,明確分工,細化措施,努力實現大病患者應保盡保。

  事實上,早在2012年,中國一些省(區、市)就已開展了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工作,並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以青海省為例,由於自然原因,該地區重特大疾病高發,“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比較突出。青海省醫改辦、衛生計生委副主任王曉勤表示,青海于2012年12月起,在全省範圍內全面實施了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保障對像是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參保參合人員,保險覆蓋所有大病,不以疾病病種區分。住院費用個人自負部分達到起付線5000元以上的全部納入大病醫療保險,使大病患者住院費用實際報銷比例達到80%,民政救助對象住院費用實際報銷比例達到90%以上,五保護、特困戶、重度殘疾人實際報銷100%。”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醫保司陳金甫副司長強調,對於困難民眾,大病保險支付應通過制定特殊政策予以照顧,“大病保險支付要向困難群眾傾斜。這種傾斜體現在用有限的資金制定特殊的政策,比如説制定合規醫療費用,降低起付線,提高封頂線,以及這樣一些特殊的保障政策,對困難群體進行傾斜。”

  據介紹,各有關部門將進一步強化組織實施,做好實際效果的跟蹤評估工作,以確保2015年年底前大病保險全面推開,有效緩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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