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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7月起全面推行小規模納稅人按季申報

  • 發佈時間:2015-07-30 15:32:11  來源:羊城晚報  作者:嚴麗梅、孫超  責任編輯:羅伯特

  羊城晚報訊 記者嚴麗梅、通訊員孫超報道:29日從廣州市國稅局獲悉,7月1日起,廣州市全面推行小規模納稅人按季申報業務,按季申報稅種包括增值稅、消費稅和文化事業建設費,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可免征增值稅,預計可惠及全市小規模納稅人60多萬戶。

  廣州市國稅局有關人員介紹,小規模納稅人按季申報是指小規模納稅人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並自季度終了後15日內申報納稅,即在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申報期對所屬季度的增值稅、消費稅和文化事業建設費進行申報,申報期限仍為15日,並沒有延長,如發生逾期申報的,稅務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予以處理。所謂“全面推行”,是指小規模納稅人按季申報推行範圍是廣州市內所有的原按月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含個體工商戶),包括新開業和已開業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在申報方式上,納稅人可以選擇微信申報、網上申報、ARM自助辦稅系統或者到府申報方式等申報方式辦理申報納稅事宜。

  廣州市國稅局有關人員表示,推行小規模納稅人按季申報,將帶來多個方面的利好:一是有利於降低納稅人的辦稅成本。按季申報後,小規模納稅人年申報次數將由原來的12次減少到4次,預計一年可減少納稅人申報次數約500萬戶次。二是有利於小微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實行按季申報的小規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可按規定享受免征增值稅稅收優惠,將使更多的小規模納稅人受惠。三是有利於提高辦稅效率。推行按季申報可緩解辦稅服務廳和其他辦稅渠道的辦稅壓力,提高徵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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