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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極海洋保護區:養護?還是利用?

  • 發佈時間:2015-07-30 09:5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羅斯海是南大洋的一部分,包括從南極洲的羅斯冰架直到南緯60度的海域。在全世界其他地方掠食性魚類大量減少的今天,羅斯海是唯一一個生態環境還沒有受到人類大規模破壞,海洋生物鏈尚未斷裂的地方,因此被海洋生物學界稱之為我們“最後的海洋”,但是以羅斯海等為代表的南大洋正在經受著海洋變暖和如何合理利用等諸多因素的考量。

  南大洋危急

  南大洋變暖已經引起了科學家們的關注。一項由塔斯馬尼亞南極氣候與生態系統合作研究中心進行的研究發現:如果目前的趨勢繼續下去,到2030年南大洋的二氧化碳水準會造成海水對某些貝類動物産生腐蝕作用。

  科學家們説,南極洲周圍的深海洋流是造成南大洋比其他海域變暖更快的原因。氣候科學家史蒂夫·林圖爾博士説,“南大洋約佔海洋總面積的22%,然而在海洋存儲的二氧化碳中,南大洋吸收了大約40%,而且在海洋存儲的熱量中,南大洋佔了大約一半。”

  林圖爾博士稱,變暖的趨勢從海面到海底延伸了四公里,衛星測量數據顯示,南大洋的變暖速度大約為每十年升高0.2°C。“海洋變暖的影響之一可能是:從南極大陸脫落進入海洋的冰會更加迅速地融化,隨著南極洲周邊漂浮的冰塊分解變小並且消失,大陸上的冰會更加迅速地脫落下來滑入海洋中,這的確會使海平面上升。”

  2014年7月,南大洋聯盟(AOA)在柏林發佈題為《南極海洋的傳承:保護威德爾海域》的報告。此次報告指出,在氣候變化和海洋酸化的影響下,威德爾海域正變得非常脆弱,威德爾西部海域毗鄰地球上最快變暖的區域之一。

  不僅是南大洋變暖的問題,海洋環境污染問題也日漸顯現,關於其中的原因,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教授、上海交通大學極地與深海戰略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薛桂芳告訴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首先是自然原因:全球變暖;海平面上升;自然環境變化等。其次是人為原因:生産、生活對海洋環境的污染;海岸工程和港口建設;圍海造陸;圍墾和濫捕等。”

  AOA呼籲各成員國參與到南大洋生物資源養護委員會的對話中,事實上,從2011年開始,AOA陸續發出提議,建議在南極洲周圍的南大洋範圍內的19個特定區域建立海洋保護區(MPAs)和禁捕保護區。然而,由於南極漁業的商業價值正在變得越來越高,極地荒野保護與開發利用之間的緊張關係正在凸顯。

  薛桂芳表示,“由於專屬經濟區和群島水域等新的水域概念和法律制度的産生,沿海國管轄海域的範圍在擴大,公海的面積被大大地縮小了。所以,公海漁業管理是一個重要的話題。”

  脆弱的生物鏈

  號稱“最後的海洋”羅斯海的南極海洋生物資源豐富,包括南極幅合帶以南水域的魚類、軟體動物、甲殼動物和包括鳥類在內的所有其他生物種類。

  羅斯海是南太平洋(601099,股吧)深入南極洲的大海灣,在這裡,可以尋覓到威德爾海豹、豹紋海豹、一種獨特的虎鯨亞種和南極犬牙魚,這些都是南大洋魚類中的頂端捕食者。

  生存在深海中的巴塔哥尼亞犬牙魚最早在1970年代發現于智利沿岸。據悉,每年大約有3000噸南極犬牙魚被漁船捕撈,對生態環境産生著漸進式的影響。犬牙魚以銀魚、魷魚和其他種類的魚類為食,而它們本身被認為是威德爾海豹和羅斯海虎鯨的重要食物。

  除了捕撈頂端獵食性魚類本來就有的風險,許多科學家認為,基於犬牙魚生命週期的特點,深海漁場經不起高強度商業開發的盤剝,現在才意識到深海魚類被過度捕撈問題的嚴重性。

  致力於推動中國的綠色轉型和全球可持續發展的創綠中心項目專員陳冀亻良向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表示,“雖然目前已經有一些私營企業主動停止了羅斯海犬牙魚的進貨,但是如果能從國家層面進行管制能起到更好的效果。”

  《南極海洋生物資源養護公約》(CCAMLR,以下簡稱《公約》)是世界上管理最好的漁區,但CCAMLR不是一個漁業協定,而是南極條約體系下的一個保護協定,其精神與南極條約和環保議定書是一致的:“維持和存續生態系統” 。

  陳冀亻良表示,CCAMLR海洋保護區設立的目的是保護生態系統的原貌,作為對照區域提供給科學研究,同時利用其生態系統服務的功能,通過不同的形式來實現這種保護:對人類漁業活動的限制,長期禁止或者限制保護區內的商業捕撈。

  “南大洋生態系統遇到的主要環境壓力來自於漁業和全球變暖導致的海冰變化和海水酸化,把一些關鍵生態進程的區域保護起來可以提高生態系統在這些環境壓力面前的適應力和恢復力。”薛桂芳表示。

  爭議“合理利用”

  陳冀亻良認為,海洋保護區的支援方和反對方在此問題上的主要分歧之一是,對於在南大洋的“保護”與“利用”之平衡點的認識不同。

  事實上,養護包括了“合理的利用”,《公約》第二條指出:一、本公約之目的是養護南極海洋生物資源。二、為本公約的目的,“養護”一詞包括合理利用。從文本上可以看出在這裡“養護”概念的外延大於合理利用。

  《公約》中的養護原則包括:考慮到目前捕撈對海洋生態系統的直接和間接影響、引進外來物種的影響、有關活動的影響以及環境變化的影響方面的現有知識,要防止在近二三十年內南極海洋生態系統發生不可逆轉的變化或減少這種變化的風險,使持續養護南極海洋生物資源成為可能。

  薛桂芳指出,“不同語境下保護與利用的平衡點是不同的,像中國這種在發展中尋求合理利用的概念和發達國家中合理利用的概念是不一樣的。”

  陳冀亻良認為,在不同的情境下,保護與利用的權重是有區別的,所以這裡的“平衡”並不能簡單地理解為給予“保護”和“利用”同等的重要性,而是要給予“保護”和“利用”與特定情境相適應的重要性。

  這是南極條約體系這一特殊情境所決定的,漁業捕撈不是天然的權利,而是一項伴隨著責任的特權,這項責任就是對南大洋生態系統的保護。

  陳冀亻良分析,“利用”是一個與時俱進的概念,有很多海洋的生態系統服務人類其實一直在利用只是沒有被價格化。例如,海洋是最大的碳匯,吸收了大量的二氧化碳排放,減緩了全球的溫室效應。但這卻導致海洋酸化,並且在威脅其食物鏈的底層。

  2013年3月9日,外交部發言人洪磊答記者問中提及,“《南極海洋生物資源養護公約》對南極海洋生物資源養護和管理有明確的規定。保護區的設立應遵循《公約》規定和相關實踐,維護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的平衡,制定有針對性的、合理的管理措施和評估機制,以確保其有效性。”

  陳冀亻良認為,“合理的利用不只限于水産品的捕撈,科學研究和其他生態系統服務也是合理利用的一部分。”

  薛桂芳呼籲,“公海漁業管理要法規化和法制化,在一些主要的公海捕魚區域,國際社會將通過國際談判、國際會議建立一定的管理制度,授權有關國家和國際組織進行管理,採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如建立禁漁期、設定禁漁期、限制入漁船數、規定國別漁獲配額等。”

  旅遊開發解禁考量

  中國海洋大學極地海洋過程與全球海洋變化重點實驗室學術委員王自磐教授告訴中國經濟時報記者,在全面封殺南極陸上礦産資源開發之後,科考、旅遊和海洋漁業無疑成為人類在南極地區最為現實的可期開發利用三大資源。而同時,南極又是世界公認的屬於人類共有的最大自然保護區,也是迄今為止全世界唯一有著較為完備的國際條約與法律體系嚴格規制的地區。

  事實上,南極旅遊資源屬全人類共有,國際南極旅遊業的蓬勃發展,證實南極旅遊同屬國家極地權益的重要組成部分。

  王自磐表示,“中國南極旅遊事業的發展,是中國經濟快速發展的必然産物,相信管理職能部門會順應民族復興的歷史趨勢,儘快轉變國家安全與管理觀念,改變方式,更好服務於我國極地事業的發展。”

  事實上,南極旅遊資源屬全人類共有,國際南極旅遊業的蓬勃發展,證實南極旅遊同屬國家極地權益的重要組成部分。陳冀亻良認為,“生態文明與海洋強國的建設需要在戰略層面結合起來,海洋經濟需要多打開非開採性的多重利用(例如旅遊)的局面。”

  王自磐指出,南極旅遊是眼下最現實的資源利用之一,無疑成為各國政府鼓勵民間資本開發南極旅遊業的主要動力。而成立於1991年的國際南極旅遊組織協會(IAATO),作為南極條約協商會議(ACTM)實施南極旅遊有效管理與服務的最佳助手,IAATO建立起一套適用於南極特殊地區開展旅遊的行業標準,發揮了監管各國業務營運和確保環境生態保護的功能,實現了南極旅遊的安全責任和無害環境,成為真實版以“預警原則”平衡南極資源開發與海洋環境保護的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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