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禁用大容量彈夾 子彈不得超過10發
- 發佈時間:2015-07-30 07:57: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美國洛杉磯市政委員會28日以壓倒性多數通過一項法令,禁止市民擁有大容量彈夾。禁令規定,洛杉磯市民所持手槍或步槍的彈夾子彈容量最多不得超過10發。這一禁令將在洛杉磯市長埃裏克·加切蒂簽署30天后生效。屆時,洛杉磯市民將有60天時間來處理所擁有的大容量彈夾,包括將它們銷毀、出售、轉讓或上交警局。近期,美國國內頻發重大槍擊案,不少民眾呼籲控槍。“這不是一項野蠻的措施,”洛杉磯市政委員會委員保羅·克雷克奧裏安説,“為正當防衛而擁槍的民眾沒必要使用1000發子彈那樣的大容量彈夾。”不過,洛杉磯市政委員會也在考慮為這項禁令制定一份修正案,退休警察或將免受禁令限制。(劉曦)【新華社微特稿】